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征集工作的通知

2016-08-09 11:21:46 责任编辑:刘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关于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技能大赛)的有关要求,根据2017年技能大赛的整体安排,现就技能大赛竞赛项目方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赛执委函〔2016〕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关于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技能大赛)的有关要求,根据2017年技能大赛的整体安排,现就技能大赛竞赛项目方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赛项设计要求
  1.赛项要适应经济与产业发展要求,特别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技艺、民族特色和传统手工艺需要;优先考虑对接职业院校已开设的量大面广的主要专业(群)和鼓励发展的新专业。申报赛项应在国赛、省赛、行业技能竞赛中,成功举办两届及以上。
  2.要围绕真实工作过程、任务和要求设计比赛内容,重点考查选手的实际动手能力、规范操作水平、创新创意水平,能够检验参赛选手的综合职业能力。竞赛内容须对应相关的职业岗位或岗位群,根据专业或行业标准、企业用人要求进行设计,竞赛方式应体现职业岗位对选手理论素养和操作技能的要求。中职赛项设计应高于对应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等级水平,高职赛项设计应高于对应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等级水平。
  3.赛项建议使用的技术平台须成熟、可靠,通用性、兼容性良好,技术描述详尽。赛项推荐的备选平台一般不少于两个。
  4.赛项申报单位应精选行业、企业和院校专家,组成赛项专家组和设计申报团队,科学设计赛项。同一项目不得同时设置团体奖和个人奖,鼓励团体赛项。团体赛每队一般不超过4人。
  5.赛题设计应尽量避免理论测试环节,并保证于开赛2个月前在大赛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上(www.chinaskills-jsw.org)公开全部赛题。
  6.鼓励设计或引进世界技能大赛中水平高、程序规范、适合国情的赛项。
  二、赛项申报单位
  1.赛项由全国性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性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其他与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建设相关的单位或全国性行业学会(协会)牵头申报。
  2.以学会下属二级组织名义申报赛项,须经学会一级组织盖章同意。
  3.以全国性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性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名义申报赛项,须同时加盖委员会主任(或秘书长)所在单位公章。
  4.申报单位要控制申报数量,确保申报质量。
  三、赛项遴选
  1.赛项遴选将依据即将出台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规划(2017-2020年)》,根据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职业院校初评、专家评审和答辩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以及大赛相关制度,确定2017年技能大赛拟设赛项。
  2.本次赛项申报和遴选只确定2017年拟开设的比赛项目,合作企业与竞赛平台的遴选将在拟设赛项确定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企业,根据大赛相关制度和遴选程序确定。
  四、申报要求
  1.赛项申报需提交《竞赛项目方案申报书》(一式三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竞赛项目方案申报书》应于2016年9月9日前寄送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两个邮箱须同时发送)。寄送时间以文本材料寄送邮戳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处理。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高等教育出版社综管楼211室。
  联系人:谢  强  010-58582423  13812005210
  尹玉杰  18515299778
  邮  箱:2016@chinaskills-jsw.org
  jchzc@moe.edu.cn
  2016-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代章)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