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合作企业征集工作的通知
2019-01-16 14:19:20
责任编辑:刘莉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及《大赛企业合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合作企业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赛执委函〔2019〕4号
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及《大赛企业合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合作企业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需征集合作企业的赛项主要包括:
在2019年大赛拟设赛项中,未经过2017年或2018年大赛合作企业遴选的赛项;
经过2017年或2018年大赛合作企业遴选,但申报单位发生变化的赛项;
经过2017年或2018年大赛合作企业遴选,技术平台在比赛中出现一定数量参赛选手无法顺利进行比赛的赛项;
合作企业本身发生重大变化或未完全履行承诺且服务不到位的赛项。
2019年大赛赛项申报方案中涉及的合作企业与竞赛技术平台,均不作为遴选赛项合作企业和技术平台的依据。详见需征集合作企业的拟设赛项名单(附件1)。
2.不需征集合作企业的赛项:
在2017年或2018年已遴选合作企业且相关竞赛技术平台不变的赛项。其中,苏州新火花机床有限公司和无锡汉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因企业本身原因,不再作为大赛合作企业。
二、基本条件
1.独立法人企业。申报企业须是独立法人,能够提供满足赛项所需的产品和服务。不允许法人不同的企业联合申报同一赛项的技术平台。
2.企业资信。申报企业应有较好的资信,运营良好,无不良借贷记录、无重大经济和知识产权纠纷、无恶意拖欠款行为等。
3.企业社会声誉。申报企业近三年在经营活动和参与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没有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没有违反大赛制度的行为等。
4.校企合作。申报企业应有广泛、深度的校企合作基础。
5.技能竞赛合作经历。申报企业有参与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国赛、省赛或行业赛等)的合作经历,提供的设备技术先进、质量稳定,设备价格合理。
6.申报企业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的独占权与授予权。无法院未审结的知识产权纠纷案。
三、材料提交
请有意支持大赛的企业,于2019年1月30日前(以邮寄日期为准)将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申报企业信息及主要合作内容表(附件2)和企业合作意向书(附件3)纸质盖章版(一式2份)报送至大赛执委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徐耀鸿 010-58581052 13972489242
王益军 010-58581135 15065662895
邮 箱:2019@chinaskills-jsw.org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高等教育出版社综管楼207室
邮政编码:100120
附件3:企业合作意向书
2016-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代章)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