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赛委理事单位推荐2018年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通知
2017-12-27 17:54:01
责任编辑:艾格
根据《关于推荐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通知》(赛执委函〔2017〕36号),现启动竞赛委有关理事单位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竞赛委〔2017〕2号
有关理事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通知》(赛执委函〔2017〕36号),现启动竞赛委有关理事单位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要求
推荐相关拟设赛项裁判员1-2名、相关拟设赛项监督员1名。
二、推荐条件
有关理事单位推荐裁判员、监督员的条件,严格按照《关于推荐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通知》(赛执委函〔2017〕36号)规定执行。
三、推荐程序
1.各有关理事单位负责组织拟推荐裁判、监督人员登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专家信息管理平台(打开网址http://dszjgl.chinaskills-jsw.org/后点击右上角“专家信息管理平台”),并注册个人帐号。拟推荐裁判、监督人员在使用平台时需熟悉大赛专家信息管理平台使用说明书(可在大赛官网http://www.chinaskills-jsw.org/“资源共享”栏下载)。
2.拟推荐裁判、监督人员注册并登录平台后,按照“专家信息维护--执赛申报申请(其中推荐单位类别选择竞赛委理事单位)--在线提交”的流程完成网上填报,并下载打印《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表》,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后,提交至中国职教学会院校技能竞赛工作委员会审核。
3.中国职教学会院校技能竞赛工作委员会指派专人登录系统,按照“推荐单位信息维护--申报信息审核--在线提交”的流程在线完成裁判员、监督员申报信息审核。审核完成后在平台中分别下载并打印《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汇总表》《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监督员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裁判员/监督员个人提交的推荐表一并提交至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4.中国职教学会院校技能竞赛工作委员会推荐的赛项裁判、监督人员名单,将由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进行审核。
四、推荐时间
拟推荐裁判、监督人员于2018年1月19日前(以邮寄日期为准)提交推荐材料至中国职教学会院校技能竞赛工作委员会。
五、联系人及推荐单位地址
联系人:原 平 010-58582115 13810995727
刘继状 010-58581052 18969930911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高等教育出版社综管楼207室
邮政编码:100120
中国职教学会院校技能竞赛工作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