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申报赛项初评工作的通知
2017-09-21 18:34:08
责任编辑:艾格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的有关要求,我们组织了2018年大赛赛项方案征集工作,共征集到有效赛项申报方案277项,其中常规赛项238项,行业特色赛项39项。按照2018年大赛工作计划,组织开展2018年大赛申报赛项初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赛执委函〔2017〕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的有关要求,我们组织了2018年大赛赛项方案征集工作,共征集到有效赛项申报方案277项,其中常规赛项238项,行业特色赛项39项。按照2018年大赛工作计划,组织开展2018年大赛申报赛项初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院校技能竞赛工作委员会理事单位。
二、评审方式
2018年大赛赛项申报方案初评采用网络评审方式。各评审单位登录大赛官网(http://www.chinaskills-jsw.org/)“赛项申报初评系统”,按要求对赛项申报方案(可在官网“赛项申报初评系统”中下载)进行评审。赛项申报方案中涉及的意向合作企业与竞赛技术平台均不作为最终的赛项合作企业与竞赛技术平台。
三、评审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综合考虑国家战略,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以及本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对申报2018年大赛常规赛项提出开设意见,在“赛项申报初评系统”中填写《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常规赛项设置意见表》(高职、中职),下载打印并加盖职能处室公章后寄送至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计划单列市只评审中职组的赛项。
2.有关职业院校及竞赛委理事单位从竞赛目的、竞赛内容、竞赛方式、竞赛平台、教学资源转化等方面对申报的常规赛项和行业特色赛项进行评审,在“赛项申报初评系统”中填写《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院校(企业)评价表》,下载打印并加盖院校(单位)公章后寄送至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3.各评审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大赛执委会将对各评审单位网络评审结果进行审核,未提供纸质材料的,视为无效评审。网络评审时间:2017年9月20日-2017年9月29日,请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寄送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高等教育出版社综管楼211室,邮编:100120),寄送时间以寄送邮戳时间为准,逾期视作弃权。
联系人:许 超 010-58581135 18226707647
李海涛 010-58581135 13863651360
2016-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代章)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