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会计技能赛项比赛(报到)的通知
2017-05-04 17:39:44
责任编辑:刘莉
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会计技能赛项将于2017年6月3日在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会计技能赛项将于2017年6月3日在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17年6月2日下午15:00前。
二、报到地点
比赛期间,安排各参赛队入住四川日报社新闻培训中心(地址:成都龙泉驿区同安镇阳光城阳光大道13号;联系电话:总机028-84839000、前台028-84839002),酒店主楼一层大厅设报到点。
三、时间及地点安排
6月2日下午16:00在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综合实训楼102教室召开各参赛队领队会议(请各参赛队务必在6月2日下午15:00前完成报到注册工作)。6月3日在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艺体馆举行竞赛,上午进行会计基本技能竞赛,下午进行会计业务信息化技能竞赛。
四、食宿及交通安排
(一)住宿安排。各参赛队住宿酒店由会务组统一安排,接站人员负责接至具体酒店。各参赛队凭身份证、学生证签到,领取赛项指南、参赛服装等,同时安排住宿,住宿费用自理。非参赛院校的观摩人员由会务组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用自理。
(二)用餐安排。6月2日晚餐、6月3日午餐及晚餐安排在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学生食堂,6月3日早餐在酒店餐厅用餐,其余时间用餐各单位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如有少数民族或饮食禁忌,请务必于回执中特殊注明。
(三)交通安排。比赛期间,统一安排接(送)站。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航站楼、火车成都站、成都东站、成都南站设立接站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工作人员会提前与各参赛队联系接站事宜。
五、比赛内容
竞赛包括会计基本技能竞赛和会计信息化技能竞赛两个环节,分上下两场进行。其中会计基本技能竞赛环节采用团队竞赛方式进行(岗位职业素养考核穿插于团队竞赛中),会计信息化技能竞赛环节采用单人单机独立竞赛方式。
六、组队与报名
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同一院校相同项目报名参赛队不超过1支。每支参赛队由4名参赛选手、2名指导教师组成。4名参赛选手分别担任出纳、成本会计、总账会计、会计主管四个岗位角色。参赛选手岗位在赛项说明会上抽取,选手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换。严格按照《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报名办法》和大赛执委会相关通知执行。报名方式与程序请按大赛执委会统一安排,进行网上报名。
七、赛事观摩
比赛期间安排现场观摩、成果展示、专题研讨、高峰论坛等环节并面向社会开放。欢迎各院校、有关企业、行业组织或协会的有关人员现场观摩与交流。拟参加观摩人员请填写回执表,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赛事期间统一安排接(送)站。观摩期间,应严格服从执委会观摩安排,不得干扰竞赛过程,不得同参赛选手、裁判交流,不得传递信息,不得采录竞赛现场数据资料,不得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和保险单,以便核实参赛资格。
2.参赛选手在比赛当天穿着大赛办提供的参赛服装入场。
3.各参赛队如有校级领导、省教育厅领导出席赛项活动,请在回执表中予以注明。
4.各参赛院校和观摩单位务必于5月12日前将回执表发送至邮箱757732553@qq.com,并电话确认;联系人:李晓娟老师,电话:028-84642028,传真:028-84642011,手机:15196696273。本赛项QQ群号:386130455,请各参赛队领队和指导教师加入QQ群,方便及时沟通信息。
5.赛事期间将为各参赛队安排一对一学生志愿者服务,各参赛队可随时与志愿者联系。
附件:赛项参赛回执.docx
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高职组会计技能赛项执委会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代章)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