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鼓励各地教育部门、行业学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有关社会组织积极办赛的精神,科学引导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和产业岗位需求有效衔接,为我国产业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面向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举办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技术技能大赛。本届大赛拟设置“微网站设计与开发技术”、“在线营销与服务”、“网络信息安全”、“计算机平面设计”、“网站建设与管理(CMS)”、“LED光源应用技术”六个中职组赛项,根据预报名情况确定举办赛项,立项名单在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www tvet org cn)公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职信委字[2016]0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鼓励各地教育部门、行业学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有关社会组织积极办赛的精神,科学引导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和产业岗位需求有效衔接,为我国产业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面向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举办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技术技能大赛。本届大赛拟设置“微网站设计与开发技术”、“在线营销与服务”、“网络信息安全”、“计算机平面设计”、“网站建设与管理(CMS)”、“LED光源应用技术”六个中职组赛项,根据预报名情况确定举办赛项,立项名单在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www.tvet.org.cn)公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一)促进职业学校教学模式创新。通过大赛,引导职业学校调整人才培养、专业设置、课程改革,使学校的相关专业建设快速跟上信息产业发展、网络技术进步和人才需求变化趋势。促进这些领域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增强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的针对性,提高学校的产业贡献率和社会吸引力,提升学校相关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
(二)培养复合型的信息技术技能人才。通过大赛,使学生明确认知和熟练掌握基于互联网应用的相关技术,促进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机制、专业设置适应人才市场需求,培养创新型高素质的复合型互联网技能人才。鼓励和支持学生关注行业前沿,适应岗位变动、市场服务产业升级,促进学生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有机结合,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综合素养全面发展。
二、组织管理
主办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重庆市教科院职成所及其他有意向的省、市教育管理机构联合举办。
承办单位:鼓励省、市教育管理机构联合学校积极申请承办赛事(附件2: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技术技能大赛赛事承办申请表),提出申请经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赛事承办单位。
条件与要求
1.申请单位须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市教育局(或相应级别其他教育行政部门)。
2.申请单位具备相关赛事活动组织经验,遵循大赛理念,遵守大赛制度,服从全国职业院校信息技术技能大赛组委会的领导。
3.申请赛项涉及的产业应为当地支柱、优势、特色产业,或者已经列入区域拟重点发展的产业,且该产业能够为赛项举办提供有力支持。
4.赛事申报应有办赛方案和赛事宣传工作方案。
5.成立“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技术技能大赛赛事执行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办赛项的组织与实施。
上述各单位组成“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技术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综合协调和统筹管理。
三、办赛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本届大赛组成包括教育、产业、企业、工程技术在内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裁判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赛事管理、技术指导和成绩裁定。
(二)坚持节俭办赛的原则。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妥善安排比赛地点,节约赛事费用;遵守出差报销管理规定,参赛代表队的住宿费符合有关规定;不收取参赛费用,不举行无关活动。
四、赛事安排
(一)学校报名:各参赛学校于2016年4月1日前填写“全国职业院校信息技术技能大赛网上报名系统帐号申请表”(见附件1:全国职业院校信息技术技能大赛网上报名系统帐号申请表)并发送至skillchina@126.com,索取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各参赛学校凭收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全国职业院校信息技术技能大赛网上报名系统”,于2016年4月2日-4月12日在指定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
(二)辅导培训:报名后通过专家审查,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可参加委员会组织的技术培训,以提高选手的职业素养,掌握软件工具的使用技巧。时间拟安排在2016年4月25日-4月30日之间。
(三)比赛时间:拟定2016年6月10-12日和6月24-26日。
(四)奖项设置。赛项设参赛选手个人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五、参赛对象及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参赛选手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比赛。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1周岁(即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参赛形式:按照赛项比赛规程要求参加比赛,个人赛项每名选手可配一名指导教师。团体赛项可配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参赛选手须为同校在籍学生,每个参赛队设队长一名。每个参赛学校可设领队一名(也可以由指导教师兼任)。
(三)参赛说明:凡在往届本赛项全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全国大赛。
六、赛事说明
大赛为公益性赛事,不收参赛队报名费、参赛费。大赛期间赛事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请各参赛学校加强对本单位选手的管理,增强选手、教师和领队安全意识,自觉购买保险,确保安全、顺利和有序参赛。
组委会联系方式:010-52452581;单老师13581585509;孙老师13011078299;邮箱:skillchina@126.com ;组委会工作与赛事信息发布网站: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www.tvet.org.cn )。
附件: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