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精神和要求,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冀教高函〔2016〕1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精神和要求,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委托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承办。大赛成立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技能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委会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大赛专家委员会负责大赛的评审工作。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3月20日
地点: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26号)
三、参赛对象及赛程安排
参赛对象为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大赛报名、赛程安排等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人数的10%、20%、30%,优秀奖若干名,同时对学生获奖的带队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比赛结束后,省教育厅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获奖证书,同时依据本次大赛成绩,根据教育部下达的项目参赛限额,确定我省参加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市场营销技能项目、电子商务技能项目)的代表队。
五、赛前培训
为提高本次大赛竞赛水平,增强教师对竞赛的理解和指导能力,本着“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的原则,拟举办赛前培训(培训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斌、秦博
电 话:0311-89165276
手 机:13833462421、15533908352
E-mail:hbgyjmx@126.com
大赛交流群:313830920(市场营销)、389304083(电子商务)
技术咨询:中教畅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赵连明
手 机:18610919152 QQ:1260050289
河北省教育厅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