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合作企业征集工作的通知
2015-01-28 16:30:29
责任编辑:优墨
竞赛委﹝2015﹞3号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筹备工作,根据《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企业合
竞赛委﹝2015﹞3号
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筹备工作,根据《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企业合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企业合作管理办法》),现启动大赛合作企业征集工作。
本次征集面向《关于公布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的通知》涉及的所有赛项。有意向支持大赛的企业,请根据《企业合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院校技能竞赛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委”)提交合作意向书。企业合作意向书要求纸质盖章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请发后附电子邮箱),并按要求一次性提交所有资料。2015年大赛合作意向书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6日。
对于竞赛平台没有变化的已有赛项,将优先考虑曾经与大赛建立有合作关系的企业参与合作;对于新增设备或软件的已有赛项和新增赛项,竞赛委将根据合作企业的申报情况进行评估,采用公开竞争的形式决定竞赛平台后,制定具体合作方案。
联 系 人: 金 璐 马元兴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高等教育出版社
综管楼207室
邮政编码:100120
联系电话(传真):010-58581052
电子信箱:jswmsc@chinaskills-jsw.org;jchzc@moe.edu.cn
附件:企业合作协议书基本内容框架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院校技能竞赛工作委员会
2015年1月28日
附件
企业合作意向书基本内容框架
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工商注册资金、成立时间、经营范围、近三年纳税情况、合作院校数量及层次等)
二、意向合作基本内容
三、向大赛提供的支持项目(设备、经费、技术等)及数量
四、提供竞赛设备一览表(如有)
五、提供竞赛设备的图片、技术文件、用户说明书
六、提供竞赛设备的市场投标价格、中标合同
七、承诺向参赛院校提供竞赛设备的优惠价格
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企业近两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十二、其它企业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