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艺术专业技能(戏曲表演)赛项比赛(报到)通知
2015-06-04 20:48:32
责任编辑:艾格
“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戏曲表演赛项将于2015年6月11-17日在中国戏曲学院附属中等戏曲学校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戏曲表演赛项将于2015年6月11-17日在中国戏曲学院附属中等戏曲学校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15年6月11日全天-6月12日上午11:00前报到。
二、报到地点
1、北京陶然花园酒店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19号(北京陶然亭公园东南隅)
拟安排代表队:安徽、广东、广西、海南、湖北、江苏、宁波、四川、云南、重庆。
2、北京陶然大厦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二环马家堡路1号。
拟安排代表队:福建、河南、内蒙古、山西、陕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3、北京新北纬饭店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经路11号。
拟安排代表队:河北、湖南、辽宁、山东、浙江。
4、北京商务会馆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1号楼。
拟安排代表队:上海、天津。
三、比赛时间安排
日 期 | 时 间 | 事 项 | 地点 |
6月12日 | 14:00-17:00 | 领队会、选手抽签 | 中国戏曲学院 |
6月13日 | 9:00-17:00 | 基础功、戏曲常识比赛 剧目走台 |
中国戏曲学院 北京市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
6月14日 | 9:00-17:00 | 剧目比赛 | 中国戏曲学院 北京市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
6月15日 | 9:00-17:00 | 剧目走台 | 中国戏曲学院 北京市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
6月16日 | 9:00-17:00 | 剧目比赛 | 中国戏曲学院 北京市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
6月17日 | 9:00-11:00 | 专家点评 | 中国戏曲学院 |
19:00-21:00 | 教学展示 | 中国戏曲学院 |
四、食宿及交通安排
根据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安全管理规定,为保障各参赛队在本次比赛过程中的食宿及交通等安全,所有参赛队在参赛期间的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各参赛队按照拟安排的酒店自行前往。
五、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包括戏曲基础功、戏曲常识和戏曲剧目表演。(详见国赛官网公布的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艺术专业技能[戏曲表演]赛项规程)
六、组队与报名
(一)组队形式
本赛项为个人赛项,包括京昆组和地方戏组两个组别。各省(市、区)参赛选手总数不超过国赛组委会分配的名额。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
(二)报名资格及要求
1.大赛由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参赛,请参赛单位指定1 名负责人任领队,全权负责本项大赛参赛事务的协调和领导工作。
2.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等教育行政部门,按大赛文件规定,选送符合条件的选手报名参加本赛项比赛。
3. 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中职组比赛。参赛选手年龄不超过21周岁(即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赛事观摩
1.在竞赛不被干扰的前提下,戏曲剧目表演赛场有限制开放;
2.所有观摩人员须遵守赛场规定,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用闪光灯;
3.所有观摩人员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竞赛的正常进行。不听劝阻造成后果者,追究其责任,并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报到时学生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印在同一页)、学生证复印件(A4纸,加盖学校公章)以及原件备查。
2.根据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安全管理规定,各参赛代表队须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请各参赛队在6月5日前将参赛回执发送至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戏曲表演赛项邮箱:13693377737@163.com
4.联系方式
韩老师 联系电话:010-63531999 手机:13520447943
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3554262 手机:13693377737
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艺术专业技能赛项执委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