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艺术专业技能(民乐)”赛项比赛(报到)通知
2015-06-04 20:45:49
责任编辑:艾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艺术专业技能(中国拉弦乐器演奏)赛项将于2015年6月12日-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艺术专业技能(中国拉弦乐器演奏)”赛项将于2015年6月12日-17日在北京市中国音乐学院附中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15年6月12日16:00前报到,赛点将安排志愿者在北京火车站(北京西站、北京站、北京南站)、首都机场等站点接站。
二、报到地点
北京珀丽酒店一层大厅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西路8号
电话:010-60601881(前台)
酒店联系人:赵建阳 13301162903
三、比赛时间安排
四、食宿及交通安排
1.接站安排:报到期间,首都机场、北京火车站(北京西站、北京站、北京南站)等站点均有专人接站引导,赛点将安排落实志愿者与各代表队一对一联络沟通。
2.赛点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请各代表队根据赛事日程尽可能预订往返车票。
3.费用标准:北京珀丽酒店420元/标准间或单间(含双早餐)。午餐和晚餐用餐地点均为住宿酒店自助餐或桌餐,每餐标准:60元/人。
4.食宿服务联系人:
杨 萱 010-58158146/13501096457
王光媛 010-58158413/18618153422
五、比赛内容
(一)二胡、板胡、高胡组
第一轮比赛(全体选手参加):乐曲演奏和旋律模唱。
第二轮比赛(60%选手参加):专业拓展能力考察(视奏)和知识素质考察。
(二)戏曲主奏拉弦乐器组
第一轮比赛(全体选手参加):乐曲演奏和旋律模唱。
第二轮比赛(60%选手参加):专业拓展能力考察(戏曲清唱)和知识素质考察。
六、组队与报名
本赛项为个人赛,包括2个分项,每个分项每个代表队参赛选手按“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省参赛名额分配表”执行(参赛选手年龄不超过21周岁,即1994年7月1日后出生)。
七、赛事观摩
比赛观摩对象为参赛院校师生、家长及有关从业人员。观摩要求:
1.观摩凭选手证、领队证、指导教师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入场,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指定区域内观摩,不得随意走动;
2.不得喧哗,不得对场上比赛选手做出任何提示或干扰,不得进入裁判席,不得干扰裁判正常工作;
3.若出现干扰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将相关人员带离现场。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以便核实参赛资格。
2.各参赛队须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根据赛项规程中关于“所派指导教师数最多不得超过选手人数”的相关规定,请各代表队尽可能按照相关规定组队前往赛点。由于赛点接待能力有限,请各代表队组队时,除与比赛相关人员外,其他陪同人员(观摩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且赛点仅能为1-2名陪同人员安排食宿,如有额外需求,原则上由各代表队自行解决。
4.各代表队务必于 6月3日前将回执发送至yyfzxb@163.com <mailto:ntzzcky@163.com>,联系人:中国音乐学院附中办公室 南秀渊,电话:010-85826015。
5.请及时关注相关网址信息。
技能大赛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hinaskills.org/>,赛点学校网址:www.msccmusic.com。 <http://www.msccmusic.com。>
6.根据比赛需求,请领队提前与赛点联系,告知参赛选手的演奏乐器及伴奏形式,以确保选手在比赛时正常发挥。
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中职组“艺术专业技能(民乐)”赛项执委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