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赛委推荐大赛裁判、监督员的通知
根据《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汇编》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推荐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21号)精神,现启动竞赛委有关理事单位推荐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竞赛委〔2015〕6号
有关理事单位:
  根据《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汇编》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推荐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21号)精神,现启动竞赛委有关理事单位推荐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根据本单位开设专业现状,推荐相关拟设赛项裁判1-2名、相关拟设赛项监督员1名。
  二、推荐条件及程序
  有关理事单位推荐裁判员、监督员的条件及程序,严格按照《关于推荐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21号)规定执行。
  推荐的裁判员、监督员,于4月10日前报送到院校技能竞赛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于4月20日前将以上各表上传至专家信息管理平台。(专家信息管理平台http://dszjgl.chinaskills-jsw.org)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吴钢  冯永斌
  电    话:010-58582423  010-58581150
  电子邮箱:2015@chinaskills.org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高等教育出版社内
  中国职教学会院校技能竞赛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00120


 
  中国职教学会院校技能竞赛工作委员会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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