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分赛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2013-2015年)》,巩固分赛区制度,发挥地方职教资源、产业和政策优势,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分赛区申报工作
  教职成司函〔201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落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2013-2015年)》,巩固分赛区制度,发挥地方职教资源、产业和政策优势,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分赛区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条件与要求
 
  1.申请单位须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或联合相应级别其他部门)。
 
  2.申请单位具备相关赛事活动组织经验,遵循大赛理念,遵守大赛制度,服从2013-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执委会的领导。
 
  3.申请赛项涉及的产业应为当地支柱、优势、特色产业,或者已经列入区域“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拟重点发展的产业,且该产业能够为赛项举办提供有力支持。申请的赛项范围限于2015年大赛分赛区拟安排赛项(附件2)。
 
  4.制定有分赛区比赛开放办赛方案和赛事宣传工作方案。开放办赛方案应包含邀请国(境)外学生、教师、行业企业代表等有关人员观摩、体验比赛的内容。
 
  5.分赛区须参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机构,成立“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XX分赛区”(XX为承办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名称)赛事组织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办赛项的组织与实施。主任委员(主任)自动成为大赛相应组委会、执委会成员。
 
  6.分赛区举办的比赛须在2015年6月22日前全部完成。
 
  二、报送材料
 
  1.请申报单位填写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分赛区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可在大赛网站(www.chinaskills.org)下载),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同时发电子版至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
 
  2.联合申请单位均须在申请表上签章。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运顺、李红东,010-66096809
 
  电子信箱:jchzc@moe.edu.cn
 
  地址: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产合作处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邮编:100816
 
  附件1:/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分赛区申请表.docx
 
  附件2:/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分赛区拟安排赛项.docx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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