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申报赛项初评工作的通知
2014-09-13 20:49:45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2013-2015年)》有关精神,我们开展了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赛项方案征集工作,目前已征集有效赛项申报方案184个。按照我部对2015年大赛工作的安排,拟组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分职业院校开展2015年大赛申报赛项的初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职成司函〔2014〕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职业院校: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2013-2015年)》有关精神,我们开展了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赛项方案征集工作,目前已征集有效赛项申报方案184个。按照我部对2015年大赛工作的安排,拟组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分职业院校开展2015年大赛申报赛项的初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1.参与评审的单位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立项建设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院校技能工作委员会理事单位学校。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以及本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对2015年大赛所有申报赛项提出是否开设的意见,并填写“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设置省厅意见表”(见附件1、2)。
3.有关职业院校结合学校专业开设情况,对相关专业(专业大类)所涉及的2015年大赛赛项申报方案提出评审意见,填写各赛项“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院校评价表”(见附件3)。
4.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做好本地区有关院校的赛项初评组织工作。本次评审结果将作为大赛组委会确定2015年大赛开设赛项的重要参考依据。2015年大赛赛项申报方案可从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下载(详见 “http://www.chinaskills.org/”的“赛事通知”栏目)。
二、报送要求
1.2015年大赛赛项评审意见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下午17:00。
2.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填写的省厅意见表,纸质文档需加盖职能处室公章(骑缝章)后报送我司;电子文档需更名为“省市名称+职成处/高教处.xls”(例如:“北京.职成处.xls”)后报送指定电子邮箱。
3.各有关职业院校填写的赛项院校评价表,纸质文档需加盖院校公章(骑缝章),以院校为单位报送我司;电子文档需更名为“院校全称+赛项序号+评审赛项名称.doc”(例如:“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GZ-001.手工制茶.doc”)后报送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娄权鑫 白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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