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数控机床装调、维修与升级改造”竞赛项目规程
2014-06-14 11:50:04
一、竞赛项目名称
数控机床装调、维修与升级改造
二、竞赛目的
旨在通过竞赛促进高职院校紧贴产业需求培养制造企业急需的数控设备机械、电气维修人员,包括数控机床制造企业的总装车间机械电气调试工、数控机床售后服务人员等数控机床维护维修高技能人才,同时符合机械行业机床升级、改造的企业需求,加快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的步伐;推动高职院校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通过竞赛,检验参赛选手的团队协作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和数控机床机械、电气装调、精度检验、故障诊断和排除技能以及质量、效率、成本、安全和环保意识。
三、竞赛方式和内容
(一)竞赛方式
1.竞赛以团队方式进行,每个参赛队由学生组和参赛教师组成。学生组由学生选手3人组成(须为同校在籍学生,其中场上队长1人);参赛教师包括学生组现场指导教师2人,答辩教师选手1人(须为同校在职教师)。
2.参赛队在赛前准备阶段,教师组根据比赛内容设计项目教学方案,制作教学资源。
3. 现场竞赛形式,学生组为操作比赛,教师组为现场展示与答辩比赛。
4. 现场操作竞赛期间,允许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竞赛规则,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参赛选手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指导,接受指导的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
5. 赛场开放,允许观众按照赛场开放方案,在不影响选手竞赛的前提下进入竞赛现场参观和体验。
(二)竞赛内容
学生组竞赛:
1、 机床功能检查、故障排除
(1)选手按照竞赛试题要求,根据功能检查表按顺序进行机床功能检查。
(2)检查机床存在的故障,并写出排查方案及分析故障原因。
(3)本环节共设置10个故障,故障内容涉及电气线路、数控系统、伺服驱动、电机等软硬件故障,参数及PLC等内容。
(4)本环节如果选手有查不出的故障,可以在竞赛开始120分钟后选择放弃,放弃后由裁判通知工作人员进行故障排除,如果工作人员排除故障的时间超过20分钟,由裁判记录时间并酌情加时。
(5)选手在本环节所查出的故障必须记录在相应位置,并由裁判现场签字确认,且裁判也应做详细记录,作为评分的依据。
2、机床几何精度检测
选手根据要求及提供的相关工、量、检具进行机床几何精度的检验,包括机床主轴径向跳动、垂直度,与z轴平行度,x、y轴的垂直度等相关精度的检验。
3、数控转台的集成与调试
(1)选手根据提供的机床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和布局图、伺服驱动器、伺服电机以及控制器件、电线和电缆,按照电气装配的工艺要求,用提供的工具进行数控转台电气控制部分的安装和线路连接。
(2)连接完成,经裁判签字确认允许后,方可通电调试。
(3)上电后选手按照提供的机床、转台和其他相关部件的技术资料,配置数控系统的相关参数,并将修改的参数记录在参数表中。
(4)修改机床plc程序,使数控转台安装后能够按照机床的功能要求正常运转。
4、数控转台的安装与调整
在机床工作台上按照相关工艺要求安装电机、齿轮;检查/加注蜗轮腔润滑油、加注齿轮箱润滑油、利用相关工具设备对转台进行标向找正。
5、数控机床的精度检测与补偿
选手利用自带的检测设备(多棱镜、准直仪),测量数控转台的旋转精度,并计算出转台的定位精度和重复定位精度,利用数控系统的相关功能对转台的精度进行补偿;补偿完成后利用同样的测量设备对转台的精度再一次进行测量,并记录相关测量数据,计算其定位精度和重复定位精度,测量结果及操作过程需要裁判签字确认。
6、试切件的编程与加工
要求参赛队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指定零件图纸要求,以现场操作的方式,利用四轴联动加工中心和已安装调试完毕的数控转台、CAD/CAM软件、数控刀具和其他工、量具,完成指定零件的图形建模、二维加工、四轴定向加工和四轴联动数控加工程序编制,操作机床完成零件加工,具体内容如下:
(1)现场提供图纸,选手按图加工。其中加工要素有铣削直线、圆弧、型腔、钻孔、对头镗孔、钻斜孔、曲线和曲面。所有加工要素均能够体现机床和转台精度指标。
(2)现场加工的零件数量1~2件,材料为45#钢或者硬铝合金。毛坯由各参赛队自带。赛前技术文件将公布毛坯的尺寸、预加工形状、材料和数量。
(3)竞赛现场只提供通用夹具。参赛队根据加工需要自带符合中国国家安全标准的所有刀具、量具、工具和工具箱。刀具、量具的数量、型号和品牌不限。
(4)竞赛现场提供数控转台以及用于装夹零件的压板、螺栓和螺母。不提供三爪夹盘。
(5)由于需要计算机自动编程,因此参赛队需要自带笔记本电脑、正版编程软件以及计算机与数控系统通信所需的通信软件。软件不限厂家和型号。提倡和鼓励使用国产正版编程软件。
教师组竞赛:
以竞赛内容为项目载体,完成以下工作:
1、教学方案设计:赛前完成相关教学方案设计;
2、教学资源制作:赛前制作相关的教学资源;
3、展示与答辩:赛前制作展示与答辩PPT,由参赛队现场答辩教师独立完成现场展示与答辩。
(三)竞赛成果文件
1.完成三轴数控机床升级为四轴;
2. 加工出的试切件;
3. 竞赛答题记录;
4. 项目教学方案设计、教学资源成果及展示与答辩ppt。
(四)赛后点评
竞赛结束后,由专家对赛项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行介绍并对赛项的技术要点、选手表现、竞赛成果等进行点评。
四、竞赛规则
学生组:
1、组委会现场提供数控机床、转台、机床说明书、转台机械装配图、电气原理图、数控系统连接说明书、数控系统编程、操作说明书、交流伺服驱动器使用说明书和主轴变频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工具、工装和辅具等,各参赛队可以根据竞赛需要选择使用。参赛队不得使用自带资料。
2、参赛队按照参赛时段进入比赛场地,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按照正确的操作步骤,用尽量短的时间完成竞赛任务。
3、比赛分批依次进行。参赛队的入场顺序和竞赛题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4、参赛队在赛前30分钟进入赛场并抽取比赛任务,选手进行工作分工并制订工作方案;赛前15分钟进入比赛工位,确认现场条件;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方可开始操作。
5、比赛时间为6小时连续进行, 内容包括机床功能检查、故障排除、机床的几何精度检测,数控转台的集成与调试,数控转台的安装与调整,数控机床的精度检验与补偿、试切件的编程与加工;竞赛过程中,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息、饮食等时间都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6、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裁判长有权中止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暂停比赛计时或调整至最后一批次参加比赛)。如果裁判长确定为设备故障问题,将给参赛队补足技术支持人员排除设备故障所耽误的竞赛时间。
7、若参赛队在比赛过程中的部分内容不能通过正确判断自行完成时(如功能检查与故障排除),导致剩余的比赛内容无法进行,参赛队可以申请向所在参赛队的指导教师求助。经裁判批准后,参赛队可以在赛场外指定地点与指导教师会面,接受指导。每次教师指导的时间不超过3分钟,比赛期间可以申请三次求助指导,求助指导所花费的时间计入竞赛总时间之内。同时也可以对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内容提出弃权,由技术保障人员帮助完成。
8、参赛队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9、参赛队需按照竞赛要求提交比赛结果,裁判员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
10、比赛结束,参赛队需清理现场,经裁判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11、东道主队安排在首场比赛。
12、同一个省有两个以上的队参加比赛,通过抽签,安排同一批次参赛。
13、赛题以及答辩提纲等非公开部分, 所有有关专家和裁判将签订保密协议,严守保密纪律。
14、比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离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
15、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
16、赛前提供学生组竞赛样题和教师组评分标准。
17、赛前各参赛队提交的所有文件,赛项执委会会密封保存,直至正式开赛后向裁判员统一公布。
教师组答辩规则:
现场答辩分批依次进行,参赛队入场顺序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1)选手须严格遵守竞赛规程,并接受赛项裁判组的监督和提示,不得延长陈述和答辩时间。
(2)答辩时间:陈述与展示10分钟,答辩10分钟,合计20分钟。
五、评分标准的制订原则、评分方法及奖项设定
(一)评分标准的制订原则及评分方法
学生组:
1.在高职组赛事裁判委员会领导下,赛项裁判组负责赛项成绩评定工作,并上报高职组赛事仲裁工作组,由高职组赛事仲裁工作组对竞赛结果作最终裁定。
2.本次竞赛评分分为现场裁判得分及竞赛选手答题试卷得分,在各环节的比赛中,裁判详细记录竞赛现场的选手答题情况,例如故障排除情况,选手电气连接的状态,机床几何精度测量的方法、方式及测量结果。
3.竞赛选手根据竞赛试题的要求进行操作,注意操作要求,需要记录的位置要记录在竞赛试题中,需要裁判确认的位置必须经过裁判的确认,否则不得分。
4.参赛队分阶段提交的比赛结果,即所填写的有关表格和加工好的试切件,经裁判员确认后交检测组检测,根据检测评分标准评分;现场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对参赛队的文明生产、装配工艺情况进行观察和评价,在参赛队结束比赛时完成评分。
5.学生组赛项总成绩100分。其中:机床功能检查、故障排除成绩占30分,机床几何精度检测成绩占10分,数控转台的集成与调试占15分,数控转台的安装与调整成绩占10分,数控转台的精度检测及补偿成绩占15分:试切工件的数控加工及检验成绩占20分。
6. 在故障排除环节,如果选手有查不出的故障可以在竞赛开始120分钟后选择放弃,放弃后由裁判通知工作人员进行故障排除,本环节选手已经查出故障的按规定给分,选手放弃后未查出的故障不给分,并倒扣相应的分值。如果工作人员排除故障的时间超过20分钟,由裁判记录时间并酌情加时。
7.文明生产评价为扣分项包括工作态度、安全意识、职业规范、环境保护等方面。
8.赛项裁判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根据裁判的现场记录及选手的答题试卷,通过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终按总评分得分高低,确定学生组奖项归属。
9.所有竞赛只计团体竞赛成绩,不计参赛选手个人成绩。竞赛名次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按照质量→竞赛时间排序。竞赛时间为连续6小时,所有工作完成后,经裁判确定,记录结束时间,当总分相同时以所用时间排序。
教师组:
1. 通过评价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资源制作水平和教师选手展示与答辩现场表现,确定教师组最终成绩,按照总评分得分高低确定教师组奖项归属。
2. 教师组赛项总分100分。其中,教学方案设计占30分,教学资源制作占40分,展示与答辩占30分。
3. 当总分相同时,按照展示与答辩得分排名,若展示与答辩环节得分相同,则按教学资源制作得分排名,若教学资源制作得分相同,则并列名次。
(二)奖项设定
1. 学生组赛项只设团体奖,按参赛队总分进行排名确定成绩,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获奖团队每位选手均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2. 教师组作为独立奖项,单独评分,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获奖团队每位选手均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六、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 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 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赛项裁判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 赛项裁判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 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裁判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高职组赛事仲裁工作组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1. “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裁判委员会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申诉复议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 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七、其他
1.参赛队报名时,参赛教师不超过3人(含2名学生组指导教师和1名答辩教师选手)。
2. 教师组报名细则将在样题中公布。
数控机床装调、维修与升级改造
二、竞赛目的
旨在通过竞赛促进高职院校紧贴产业需求培养制造企业急需的数控设备机械、电气维修人员,包括数控机床制造企业的总装车间机械电气调试工、数控机床售后服务人员等数控机床维护维修高技能人才,同时符合机械行业机床升级、改造的企业需求,加快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的步伐;推动高职院校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通过竞赛,检验参赛选手的团队协作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和数控机床机械、电气装调、精度检验、故障诊断和排除技能以及质量、效率、成本、安全和环保意识。
三、竞赛方式和内容
(一)竞赛方式
1.竞赛以团队方式进行,每个参赛队由学生组和参赛教师组成。学生组由学生选手3人组成(须为同校在籍学生,其中场上队长1人);参赛教师包括学生组现场指导教师2人,答辩教师选手1人(须为同校在职教师)。
2.参赛队在赛前准备阶段,教师组根据比赛内容设计项目教学方案,制作教学资源。
3. 现场竞赛形式,学生组为操作比赛,教师组为现场展示与答辩比赛。
4. 现场操作竞赛期间,允许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竞赛规则,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参赛选手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指导,接受指导的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
5. 赛场开放,允许观众按照赛场开放方案,在不影响选手竞赛的前提下进入竞赛现场参观和体验。
(二)竞赛内容
学生组竞赛:
1、 机床功能检查、故障排除
(1)选手按照竞赛试题要求,根据功能检查表按顺序进行机床功能检查。
(2)检查机床存在的故障,并写出排查方案及分析故障原因。
(3)本环节共设置10个故障,故障内容涉及电气线路、数控系统、伺服驱动、电机等软硬件故障,参数及PLC等内容。
(4)本环节如果选手有查不出的故障,可以在竞赛开始120分钟后选择放弃,放弃后由裁判通知工作人员进行故障排除,如果工作人员排除故障的时间超过20分钟,由裁判记录时间并酌情加时。
(5)选手在本环节所查出的故障必须记录在相应位置,并由裁判现场签字确认,且裁判也应做详细记录,作为评分的依据。
2、机床几何精度检测
选手根据要求及提供的相关工、量、检具进行机床几何精度的检验,包括机床主轴径向跳动、垂直度,与z轴平行度,x、y轴的垂直度等相关精度的检验。
3、数控转台的集成与调试
(1)选手根据提供的机床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和布局图、伺服驱动器、伺服电机以及控制器件、电线和电缆,按照电气装配的工艺要求,用提供的工具进行数控转台电气控制部分的安装和线路连接。
(2)连接完成,经裁判签字确认允许后,方可通电调试。
(3)上电后选手按照提供的机床、转台和其他相关部件的技术资料,配置数控系统的相关参数,并将修改的参数记录在参数表中。
(4)修改机床plc程序,使数控转台安装后能够按照机床的功能要求正常运转。
4、数控转台的安装与调整
在机床工作台上按照相关工艺要求安装电机、齿轮;检查/加注蜗轮腔润滑油、加注齿轮箱润滑油、利用相关工具设备对转台进行标向找正。
5、数控机床的精度检测与补偿
选手利用自带的检测设备(多棱镜、准直仪),测量数控转台的旋转精度,并计算出转台的定位精度和重复定位精度,利用数控系统的相关功能对转台的精度进行补偿;补偿完成后利用同样的测量设备对转台的精度再一次进行测量,并记录相关测量数据,计算其定位精度和重复定位精度,测量结果及操作过程需要裁判签字确认。
6、试切件的编程与加工
要求参赛队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指定零件图纸要求,以现场操作的方式,利用四轴联动加工中心和已安装调试完毕的数控转台、CAD/CAM软件、数控刀具和其他工、量具,完成指定零件的图形建模、二维加工、四轴定向加工和四轴联动数控加工程序编制,操作机床完成零件加工,具体内容如下:
(1)现场提供图纸,选手按图加工。其中加工要素有铣削直线、圆弧、型腔、钻孔、对头镗孔、钻斜孔、曲线和曲面。所有加工要素均能够体现机床和转台精度指标。
(2)现场加工的零件数量1~2件,材料为45#钢或者硬铝合金。毛坯由各参赛队自带。赛前技术文件将公布毛坯的尺寸、预加工形状、材料和数量。
(3)竞赛现场只提供通用夹具。参赛队根据加工需要自带符合中国国家安全标准的所有刀具、量具、工具和工具箱。刀具、量具的数量、型号和品牌不限。
(4)竞赛现场提供数控转台以及用于装夹零件的压板、螺栓和螺母。不提供三爪夹盘。
(5)由于需要计算机自动编程,因此参赛队需要自带笔记本电脑、正版编程软件以及计算机与数控系统通信所需的通信软件。软件不限厂家和型号。提倡和鼓励使用国产正版编程软件。
教师组竞赛:
以竞赛内容为项目载体,完成以下工作:
1、教学方案设计:赛前完成相关教学方案设计;
2、教学资源制作:赛前制作相关的教学资源;
3、展示与答辩:赛前制作展示与答辩PPT,由参赛队现场答辩教师独立完成现场展示与答辩。
(三)竞赛成果文件
1.完成三轴数控机床升级为四轴;
2. 加工出的试切件;
3. 竞赛答题记录;
4. 项目教学方案设计、教学资源成果及展示与答辩ppt。
(四)赛后点评
竞赛结束后,由专家对赛项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行介绍并对赛项的技术要点、选手表现、竞赛成果等进行点评。
四、竞赛规则
学生组:
1、组委会现场提供数控机床、转台、机床说明书、转台机械装配图、电气原理图、数控系统连接说明书、数控系统编程、操作说明书、交流伺服驱动器使用说明书和主轴变频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工具、工装和辅具等,各参赛队可以根据竞赛需要选择使用。参赛队不得使用自带资料。
2、参赛队按照参赛时段进入比赛场地,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按照正确的操作步骤,用尽量短的时间完成竞赛任务。
3、比赛分批依次进行。参赛队的入场顺序和竞赛题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4、参赛队在赛前30分钟进入赛场并抽取比赛任务,选手进行工作分工并制订工作方案;赛前15分钟进入比赛工位,确认现场条件;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方可开始操作。
5、比赛时间为6小时连续进行, 内容包括机床功能检查、故障排除、机床的几何精度检测,数控转台的集成与调试,数控转台的安装与调整,数控机床的精度检验与补偿、试切件的编程与加工;竞赛过程中,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息、饮食等时间都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6、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裁判长有权中止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暂停比赛计时或调整至最后一批次参加比赛)。如果裁判长确定为设备故障问题,将给参赛队补足技术支持人员排除设备故障所耽误的竞赛时间。
7、若参赛队在比赛过程中的部分内容不能通过正确判断自行完成时(如功能检查与故障排除),导致剩余的比赛内容无法进行,参赛队可以申请向所在参赛队的指导教师求助。经裁判批准后,参赛队可以在赛场外指定地点与指导教师会面,接受指导。每次教师指导的时间不超过3分钟,比赛期间可以申请三次求助指导,求助指导所花费的时间计入竞赛总时间之内。同时也可以对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内容提出弃权,由技术保障人员帮助完成。
8、参赛队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9、参赛队需按照竞赛要求提交比赛结果,裁判员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
10、比赛结束,参赛队需清理现场,经裁判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11、东道主队安排在首场比赛。
12、同一个省有两个以上的队参加比赛,通过抽签,安排同一批次参赛。
13、赛题以及答辩提纲等非公开部分, 所有有关专家和裁判将签订保密协议,严守保密纪律。
14、比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离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
15、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
16、赛前提供学生组竞赛样题和教师组评分标准。
17、赛前各参赛队提交的所有文件,赛项执委会会密封保存,直至正式开赛后向裁判员统一公布。
教师组答辩规则:
现场答辩分批依次进行,参赛队入场顺序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1)选手须严格遵守竞赛规程,并接受赛项裁判组的监督和提示,不得延长陈述和答辩时间。
(2)答辩时间:陈述与展示10分钟,答辩10分钟,合计20分钟。
五、评分标准的制订原则、评分方法及奖项设定
(一)评分标准的制订原则及评分方法
学生组:
1.在高职组赛事裁判委员会领导下,赛项裁判组负责赛项成绩评定工作,并上报高职组赛事仲裁工作组,由高职组赛事仲裁工作组对竞赛结果作最终裁定。
2.本次竞赛评分分为现场裁判得分及竞赛选手答题试卷得分,在各环节的比赛中,裁判详细记录竞赛现场的选手答题情况,例如故障排除情况,选手电气连接的状态,机床几何精度测量的方法、方式及测量结果。
3.竞赛选手根据竞赛试题的要求进行操作,注意操作要求,需要记录的位置要记录在竞赛试题中,需要裁判确认的位置必须经过裁判的确认,否则不得分。
4.参赛队分阶段提交的比赛结果,即所填写的有关表格和加工好的试切件,经裁判员确认后交检测组检测,根据检测评分标准评分;现场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对参赛队的文明生产、装配工艺情况进行观察和评价,在参赛队结束比赛时完成评分。
5.学生组赛项总成绩100分。其中:机床功能检查、故障排除成绩占30分,机床几何精度检测成绩占10分,数控转台的集成与调试占15分,数控转台的安装与调整成绩占10分,数控转台的精度检测及补偿成绩占15分:试切工件的数控加工及检验成绩占20分。
6. 在故障排除环节,如果选手有查不出的故障可以在竞赛开始120分钟后选择放弃,放弃后由裁判通知工作人员进行故障排除,本环节选手已经查出故障的按规定给分,选手放弃后未查出的故障不给分,并倒扣相应的分值。如果工作人员排除故障的时间超过20分钟,由裁判记录时间并酌情加时。
7.文明生产评价为扣分项包括工作态度、安全意识、职业规范、环境保护等方面。
8.赛项裁判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根据裁判的现场记录及选手的答题试卷,通过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终按总评分得分高低,确定学生组奖项归属。
9.所有竞赛只计团体竞赛成绩,不计参赛选手个人成绩。竞赛名次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按照质量→竞赛时间排序。竞赛时间为连续6小时,所有工作完成后,经裁判确定,记录结束时间,当总分相同时以所用时间排序。
教师组:
1. 通过评价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资源制作水平和教师选手展示与答辩现场表现,确定教师组最终成绩,按照总评分得分高低确定教师组奖项归属。
2. 教师组赛项总分100分。其中,教学方案设计占30分,教学资源制作占40分,展示与答辩占30分。
3. 当总分相同时,按照展示与答辩得分排名,若展示与答辩环节得分相同,则按教学资源制作得分排名,若教学资源制作得分相同,则并列名次。
(二)奖项设定
1. 学生组赛项只设团体奖,按参赛队总分进行排名确定成绩,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获奖团队每位选手均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2. 教师组作为独立奖项,单独评分,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获奖团队每位选手均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六、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 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 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赛项裁判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 赛项裁判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 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裁判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高职组赛事仲裁工作组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1. “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裁判委员会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申诉复议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 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七、其他
1.参赛队报名时,参赛教师不超过3人(含2名学生组指导教师和1名答辩教师选手)。
2. 教师组报名细则将在样题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