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标准与比赛规则
2014-06-12 10:15:11
一、领队和指导教师须知
1.熟悉竞赛规程,妥善管理本队人员的日常生活及安全,遵守并贯彻执行大赛组委会的各项规定,做好赛前准备工作。
2.组织参赛选手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和具体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3.参赛队领队负责本参赛队的参赛组织和与大赛的联络。
4.领取赛项执委会下发的赛项指南、选手参赛证、领队证、指导教师证、观摩证等要仔细核对并认真阅读,如有不明之处请在领队会议上提出。
5.参赛队应服从比赛评委会的评判结果,如有异议须由领队统一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6.遵守比赛规则,竞赛期间不得私自接触评委。
7.未经裁判员允许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二、参赛选手须知
1.总则
为贯彻“公正、公开、公平”的竞赛原则,保证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餐主题宴会设计”赛项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须知:
(1)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制定的各项竞赛规则和技术要求。
(2)坚决服从大赛组委会和裁判员的指挥、管理。
(3)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赛场纪律和秩序。
2.准备阶段
(1)参赛选手须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2)各参赛选手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三证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3.比赛阶段
(1)理论知识测试参赛流程
理论知识测试设在游艺楼(教学楼)A座106、108、109、110教室。参赛选手需提前20分钟到考点进行抽签,决定考位。
(2)现场专业技能测试参赛流程
①14日晚领队会抽签决定参赛组别。比赛共分为六大组,每组15位参赛选手。
②现场专业技能测试参赛选手需提前50分钟到礼初楼(学生餐厅)一楼进行检录,抽取操作工位签号,确认并领取该场次参赛号。
③提交主题设计及菜单设计说明书一式10份。
④选手需佩戴参赛证及参赛号牌,携带设施设备进入赛点二楼比赛场地,将比赛物品摆放于工作台候考。
⑤根据裁判员统一口令,参赛选手依次进行仪表仪容检查、餐前准备与现场操作。
⑥现场操作时间50分钟,选手操作完毕需举手示意,并报“操作完毕”。
⑦待本组所有选手操作结束后,进行现场互评比赛抽签。现场互评时间60分钟。
1.熟悉竞赛规程,妥善管理本队人员的日常生活及安全,遵守并贯彻执行大赛组委会的各项规定,做好赛前准备工作。
2.组织参赛选手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和具体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3.参赛队领队负责本参赛队的参赛组织和与大赛的联络。
4.领取赛项执委会下发的赛项指南、选手参赛证、领队证、指导教师证、观摩证等要仔细核对并认真阅读,如有不明之处请在领队会议上提出。
5.参赛队应服从比赛评委会的评判结果,如有异议须由领队统一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6.遵守比赛规则,竞赛期间不得私自接触评委。
7.未经裁判员允许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二、参赛选手须知
1.总则
为贯彻“公正、公开、公平”的竞赛原则,保证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餐主题宴会设计”赛项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须知:
(1)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制定的各项竞赛规则和技术要求。
(2)坚决服从大赛组委会和裁判员的指挥、管理。
(3)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赛场纪律和秩序。
2.准备阶段
(1)参赛选手须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2)各参赛选手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三证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3.比赛阶段
(1)理论知识测试参赛流程
理论知识测试设在游艺楼(教学楼)A座106、108、109、110教室。参赛选手需提前20分钟到考点进行抽签,决定考位。
(2)现场专业技能测试参赛流程
①14日晚领队会抽签决定参赛组别。比赛共分为六大组,每组15位参赛选手。
②现场专业技能测试参赛选手需提前50分钟到礼初楼(学生餐厅)一楼进行检录,抽取操作工位签号,确认并领取该场次参赛号。
③提交主题设计及菜单设计说明书一式10份。
④选手需佩戴参赛证及参赛号牌,携带设施设备进入赛点二楼比赛场地,将比赛物品摆放于工作台候考。
⑤根据裁判员统一口令,参赛选手依次进行仪表仪容检查、餐前准备与现场操作。
⑥现场操作时间50分钟,选手操作完毕需举手示意,并报“操作完毕”。
⑦待本组所有选手操作结束后,进行现场互评比赛抽签。现场互评时间60分钟。
现场专业技能比赛流程图
(3)英语口语测试参赛流程
英语口语测试设在博约楼(航训楼)二楼,参赛选手需提前20分钟到考点进行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4)各场次参赛选手请按时到达检录场地,迟到20分钟取消比赛资格。
(5)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物品进入比赛场地,不得中途退场。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比赛成绩。
(6)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标准和规范,保证自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设备故障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比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7)为避免影响其他选手比赛,现场操作部分比赛不允许播放背景音乐。
(8)若参赛选手欲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选手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9)现场比赛结束,经裁判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10)参赛选手应保管好参赛物品,如需借用备用餐具,请在领队会向赛项执委会提出申请。
三、评判人员须知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和饭店业,热心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工作。
2.熟悉本项赛事细则和比赛标准。
3.严格履行裁判员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4.服从领导,服从裁判长的安排,虚心接受裁判长和专家组的指导。
5.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坚持原则。
6.不得私自接触参赛团队和参赛选手,不谈论任何比赛保密事宜,不向他人透露比赛相关信息。
7.尊重参赛选手与院校,不得歧视任何赛区选手和代表。
8.不得随意打断选手的操作,对选手的作品点评和分析必须在选手操作完成后进
行。
9.比赛中不得提示选手与比赛相关的问题以及操作细节等。
10.选手态度不恭,语言粗鲁的,裁判员需对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可在汇报裁判长后取消其参赛资格,不得私自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
11.比赛过程中不做与比赛无关的事情,不得接打电话,不得看报等。
12.裁判员无权私自中止比赛,比赛过程中不得私自离开比赛场地,如有必须暂停比赛的不可抗情况出现,必须及时请示裁判长,征得裁判长同意,并向选手做出公开说明后,再中止比赛。
13.裁判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加强团结。
14.比赛过程中,着职业装,并佩戴“裁判员”证件,始终保持精神饱满,仪表大方
得体。
四、工作人员须知
1.树立服务观念,一切为选手着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积极完成本职任务。
2.按规定统一着装,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熟悉大赛指南。
3.于赛前60分钟到达赛场,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特殊情况需向大赛执委会请假。
4.熟悉竞赛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安全工作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5.保持通信畅通,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五、赛场规则
1.大赛期间,请各参赛队代表(领队、教练、选手)、裁判员、观摩人员、工作人员分别佩戴组委会核发的相应证件进入赛场,并遵守赛场相关规定。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执委会允许,由专人陪同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进行。
2.在选手比赛时,赛场所有人员必须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喧哗、提示或出现对选手有影响的动作。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进入赛场后请关闭手机。
3.比赛期间,由赛项仲裁组人员处理突发事件,并对裁判人员和现场评分员进行督察。
英语口语测试设在博约楼(航训楼)二楼,参赛选手需提前20分钟到考点进行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4)各场次参赛选手请按时到达检录场地,迟到20分钟取消比赛资格。
(5)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物品进入比赛场地,不得中途退场。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比赛成绩。
(6)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标准和规范,保证自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设备故障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比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7)为避免影响其他选手比赛,现场操作部分比赛不允许播放背景音乐。
(8)若参赛选手欲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选手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9)现场比赛结束,经裁判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10)参赛选手应保管好参赛物品,如需借用备用餐具,请在领队会向赛项执委会提出申请。
三、评判人员须知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和饭店业,热心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工作。
2.熟悉本项赛事细则和比赛标准。
3.严格履行裁判员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4.服从领导,服从裁判长的安排,虚心接受裁判长和专家组的指导。
5.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坚持原则。
6.不得私自接触参赛团队和参赛选手,不谈论任何比赛保密事宜,不向他人透露比赛相关信息。
7.尊重参赛选手与院校,不得歧视任何赛区选手和代表。
8.不得随意打断选手的操作,对选手的作品点评和分析必须在选手操作完成后进
行。
9.比赛中不得提示选手与比赛相关的问题以及操作细节等。
10.选手态度不恭,语言粗鲁的,裁判员需对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可在汇报裁判长后取消其参赛资格,不得私自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
11.比赛过程中不做与比赛无关的事情,不得接打电话,不得看报等。
12.裁判员无权私自中止比赛,比赛过程中不得私自离开比赛场地,如有必须暂停比赛的不可抗情况出现,必须及时请示裁判长,征得裁判长同意,并向选手做出公开说明后,再中止比赛。
13.裁判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加强团结。
14.比赛过程中,着职业装,并佩戴“裁判员”证件,始终保持精神饱满,仪表大方
得体。
四、工作人员须知
1.树立服务观念,一切为选手着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积极完成本职任务。
2.按规定统一着装,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熟悉大赛指南。
3.于赛前60分钟到达赛场,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特殊情况需向大赛执委会请假。
4.熟悉竞赛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安全工作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5.保持通信畅通,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五、赛场规则
1.大赛期间,请各参赛队代表(领队、教练、选手)、裁判员、观摩人员、工作人员分别佩戴组委会核发的相应证件进入赛场,并遵守赛场相关规定。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执委会允许,由专人陪同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进行。
2.在选手比赛时,赛场所有人员必须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喧哗、提示或出现对选手有影响的动作。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进入赛场后请关闭手机。
3.比赛期间,由赛项仲裁组人员处理突发事件,并对裁判人员和现场评分员进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