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车加工技术”赛项规程
2014-04-23 16:27:12
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车加工技术”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Z-047
赛项名称:车加工技术
英语翻译:Turning technology
赛项组别:中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加工制造类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展示参赛学生的车工技能,检阅选手制作产品过程中的识图、绘图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工艺文件的综合能力。考察选手的质量、效率、成本、安全和环保意识;促进学生相互学习与相互交流,提升中职学校车加工技术专业教师的指导水平,促进车加工技术专业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一)竞赛内容
车加工技术技能竞赛在2个阶段,共计6个小时内完成3个竞赛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1.识图与绘图
根据任务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手找出零件图纸(纸质)上的错误,用赛场提供的制图软件重画图纸,并将错误部分改正,绘制出符合机械制图标准的DWG图纸存盘,使用PDF虚拟打印机打印出PDF格式文件并存档。
2.产品加工工艺制定
根据任务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已修改完成的图纸进行工艺分析,通过赛场提供的制图软件,选择合理的工艺卡片模板,并在选择的工艺卡片模板中(DWG格式)填写相应的工艺内容,使用PDF虚拟打印机打印出PDF格式文件并存档。
3.产品生产加工
根据任务书要求,按照一套纸质零件图纸(赛题)、使用赛场提供的毛坯材料及赛场配置的竞赛用车床,进行零件的制造加工。
4.职业素养
职业素养是在产品生产加工任务过程中评定,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合理使用工、量具
(2)竞赛安全、文明生产
(二)竞赛时间
车加工技术项目竞赛总时间:6小时(360分钟),识图与绘图和产品加工工艺制定部分为1.5小时,产品生产加工4.5小时。
(三)竞赛时间安排
具体的竞赛日期,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及赛区执委会统一规定,竞赛期间的日程安排见表1。
表1 车加工技术竞赛时间安排
日期时间内容
第一天8:00~8:45核实选手,抽签实操批次,抽签机位
8:45~9:00熟悉机位,运行制图软件
9:00竞赛开始
9:00~10:30识图与绘图、产品加工工艺制定竞赛
10:30~10:45收取DWG、PDF图纸和工艺文件
第二天7:15~7:30第一批抽签工位号,第二批隔离
7:30~8:00第一批选手安全生产教育,入场,熟悉机床,检查下发物品
8:00第一批选手实操竞赛开始
8:00~12:30第一批选手实操竞赛
12:30~13:00第一批选手上交试件并退场,第二批选手抽签工位号
13:00~13:30第二批选手安全生产教育,入场,熟悉机床,检查下发物品
13:30第二批选手实操竞赛开始
13:30~18:00第二批选手实操竞赛
18:00~18:30第二批选手上交试件并退场
18:30比赛结束
四、竞赛方式
(一)竞赛以个人赛方式进行。
(二)竞赛队伍组成:由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和新疆建设兵团为单位组队参赛,各地区限报2名参赛选手,同一学校限报1名选手,每名参赛选手可配有1名指导教师。凡组织有相应项目省级选拔赛的省份(含单列市、兵团),经全国大赛执行委员会审查备案,可增加1名参赛选手。
(三)组织机构: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与执委会的指导下,在赛区组委会与执委会的领导下,由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牵头成立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车加工技术技能大赛执委会,下设本赛项专家组、裁判组、仲裁组等工作机构。
(四)竞赛需采取多场次进行,由赛项执委会按照竞赛日程表组织各领队参加公开抽签,确定各队参赛场次。参赛队按照抽签确定的参赛时段分批次进入比赛场地参赛。同一个省市有两个以上参赛队参加比赛,通过抽签,安排在同一场次参赛。东道主队安排在首场比赛。
(五)赛场的赛位统一编制赛位号,参赛队比赛前30分钟到赛项指定地点接受检录,进场前15分钟抽签决定赛位号,抽签结束后,随即按照抽取的赛位号进场,然后在对应的赛位上完成竞赛规定的工作任务。赛位号由参赛选手抽取,抽取赛位号的步聚:
1.抽签由赛场工作人员主持;
2.参赛选手随机抽取赛位号,并在赛位记录单上签名确认;
3.赛位号不对外公布,抽签结果由赛项办公室密封后统一保管,在评分结束后开封统计成绩。
(六)2014年,不邀请国际团队参赛,欢迎国际团队到场观赛。
五、竞赛试题
竞赛采用公开试题的方式进行,赛前一个月公布,赛前将对样题进行30%以内的修改,建立10套方案修改题库作为竞赛正式试题。比赛开始前由赛项执委会安排人员现场抽取当场次竞赛试题。
六、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及参赛队伍要求
1.参赛队及参赛选手资格:参赛选手须为2014年度中等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21周岁(当年),即参赛当年7月1日前不满22周岁。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只接受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比赛,
2.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赛项。
3.组队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组队参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可以组队参赛。
4.参赛队名额确定:以省级及计划单列市政区划分,各地区参赛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支。鼓励各省组织省赛,组织有相应项目省级选拔赛的省份,经大赛执行委员会审查备案,视赛项特点及承办单位实际承接能力,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相应项目可增加1个参赛名额。
5.人员变更: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相应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团体赛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则视为自动放弃竞赛。
6.参赛队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赛。
7.各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参赛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备查阅。
(二)熟悉场地
1.执委会安排开赛式结束后各参赛队统一有序的熟悉场地,熟悉场地时限定在观摩区活动,不允许进入比赛区。
2.熟悉场地时严禁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不发表没有根据以及有损大赛整体形象的言论。
3.熟悉场地严格遵守大赛各种制度,严禁拥挤,喧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识图与绘图、产品加工工艺制定竞赛规则
1.竞赛流程:参赛选手提前到指定地点,核实后抽取机位号→依次序进入赛场,按机位号入座→清点赛场下发任务书及图纸、填写比赛及赛场文件→开始比赛→比赛结束15分钟前提醒选手→比赛结束前虚拟打印对应的PDF图纸和工艺并存档→比赛结束。
2.识图、绘图部分比赛为所有选手同时竞赛,竞赛赛场提供安装“中望机械设计软件V2014”正版软件的计算机,并提供足够数量的备用计算机。所有计算机的USB接口、光驱等设备均已贴封条,参赛选手不得撕毁封条,如经发现,立即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3.参赛选手凭参赛证、学生证、身份证按正式比赛开始时间提前60分钟准时到达赛场集合,进行抽取比赛机位号,现场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进行核对,赛前15分钟选手进入比赛现场对软、硬件竞赛设备进行确认。比赛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
4.参赛选手不得带任何技术资料、工具书、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以及其他即插即用的硬件设备,否则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5.参赛选手必须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后才能进行比赛。竞赛结束前将DWG格式图纸、工艺图表通过虚拟打印输出PDF图纸,并存档。
6.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随意离开机位,不得与其它选手交流或擅自离开赛场。如遇问题时须举手向裁判员示意,询问后处理,否则按作弊行为处理。
7.比赛过程中只允许裁判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并接受现场裁判和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暂停竞赛计时)。如果确定为设备故障问题,裁判长将酌情给与补时。
8.比赛结束前15分钟,裁判长提醒比赛即将结束。比赛结束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保存结果须经裁判员检验,选手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任务书、试卷不得带出赛场。
9.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竞赛,应由选手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并且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竞赛结果的确认工作。
10.比赛结束后,当值裁判和工作人员检查选手使用的计算机,如有异常,向裁判组报告,裁判组裁定参赛选手成绩是否有效。
11.裁判组对有效答卷及时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并及时公布竞赛成绩。
(四)产品加工竞赛规则
1.竞赛流程:当日,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和新疆建设兵团为单位领队抽取选手批次,第一批参赛选手由工作人员带至指定地点,抽取工位号;第二批参赛选手由工作人员带至隔离场地(教室)→第一批选手安全教育→填写比赛及赛场文件→清点赛场下发物品→检查机床→开始比赛→比赛结束15分钟前提醒选手→比赛结束提交试件→第一批选手退场,第二批带至指定地点,抽取工位号→第二批选手安全教育→填写比赛及赛场文件→清点赛场下发物品→检查机床→开始比赛→比赛结束15分钟前提醒选手→比赛结束提交试件→第二批选手退场→整个比赛结束。
2.赛前由各代表队领队按照“时间安排表”的时间准时到场抽取各参赛选手的比赛场次,比赛分两批次进行,同一个省(市)有两个队参加比赛,通过抽签,安排同一批次参赛。
3.参赛选手凭参赛证、学生证、身份证在正式比赛开始前45分钟准时到达赛场抽取比赛工位号,现场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进行核对,赛前30分钟选手进入比赛现场对比赛设备、比赛用毛坯、工量具等物品进行检查和测试,如有问题及时向裁判人员报告。比赛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
4.参赛选手不得带任何技术资料、工具书、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摄像工具等,否则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5.参赛选手必须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后才能进行比赛。
6.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随意离开机位,不得与其它选手交流或擅自离开赛场。如遇问题时须举手向裁判员示意,询问后处理,否则按作弊行为处理。
7.比赛过程中只允许裁判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组委会根据需要,赛场开放可观摩,观摩采用现场(网络)监控,室外大屏显示,随机直播竞赛现场。
8.比赛过程中,选手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并接受现场裁判和技术人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暂停竞赛计时,如果确定为设备故障问题,修复后或换至备用机床参加竞赛,裁判长将酌情给予补时。
9.比赛结束前15分钟,裁判长提醒比赛即将结束。比赛结束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选手应等待裁判收取成果性材料,做好比赛设备的整理工作,包括设备移动部件的复位,归还工具,整理个人物品。
10.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竞赛,应由选手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竞赛结果的确认工作,并到指定区域等待比赛结束,方可退场。
11.裁判组对有效竞赛结果及时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并及时公布竞赛成绩。
12.任何选手在比赛期间未经赛项组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它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比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13.任何选手不得将比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14.参赛选手、领队和指导教师违反竞赛规则,取消比赛资格并进行通报。
15.其它未涉事项或突发事件,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或决定。
(五)成绩评定及公布
1.组织分工
在赛项执委会的领导下成立由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组成的成绩管理组织机构。具体要求与分工如下:
(1)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管理工作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副裁判长2名,负责协助裁判长工作,以及足够数量的裁判员。
(2)裁判员根据比赛需要分为检录裁判、加密裁判、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
检录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进行点名登记、身份核对等工作;
加密裁判:负责组织参赛队伍(选手)抽签,对参赛队信息、抽签代码等进行加密;
现场裁判:按规定做好赛场记录,维护赛场纪律,评定参赛队的现场得分;
评分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的比赛作品、比赛表现按赛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3)监督组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复核。
(4)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2.成绩管理程序
按照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的明确要求,参赛队伍的成绩评定与管理按照严密的程序进行,见成绩管理流程图。
成绩管理流程图
3.成绩评定
(1)现场评分
现场裁判依据现场打分表,对参赛队的操作规范、现场表现等进行评分。评分结果由参赛选手、裁判员、裁判长签字确认。
(2)结果评分
对参赛选手提交的竞赛成果,依据赛项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与评分。
(3)抽检复核
为保障成绩统计的准确性,监督组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20%。监督组将复检中发现的错误通过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错误率超过5%的,则认定为非小概率事件,裁判组需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4.成绩公布
闭赛式前,比赛成绩经工作人员统计、汇总、排序后交由执委会、裁判组共同检查,确认裁判工作无误后集体解密,解密后立即在闭赛式上公布。
七、竞赛环境
(一)识图与绘图、产品加工工艺制定
竞赛在相对独立的计算机机房内进行。选手之间互不干扰,不能相互直视彼此的屏幕。
(二)产品加工
1.承办校根据报名人数及设备最终数量,提供面积足够的竞赛场地。赛场设在规范的厂房内,设立相对独立赛位,标明编号,确保选手不受外界影响参加比赛。赛场提供稳定的照明、水、电、冷气、气源和供电应急设备等。
2.每个赛位配有工作台,供选手书写、摆放工、量具。
3.赛场提供比赛用加工用毛坯、辅料和耗材。
4.每个赛位配有相应数量的清洁用品。
5.赛场设有保安、公安、消防、设备维修和电力抢险等人员待命,并设置安全应急通道,以防突发事件。
6.赛场配备维修服务、医疗、生活补给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为选手和赛场人员提供服务。
7.执委会安排交通车接送各代表队从驻地至赛场往返的参赛和参加会议等活动。
八、技术规范
(一)职业素养
1.敬业爱岗,忠于职守,严于律已,刻苦钻研;
2.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探索,敏于创新;
3.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精益求精;
4.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文明生产;
5.着装规范整洁,爱护设备,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
(二)职业标准
按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9年修订)》标准实施。
九、技术平台
(一)识图与绘图、产品加工工艺制定
1.计算机软、硬件:
处理器:不低于i3或兼容处理器,主频2GHz以上;
内存:不低于2G;
硬盘:可用磁盘空间(用于安装)不低于5G;
操作系统:Windows 7操作系统。
2.绘图软件:中望机械设计软件V2014。
3.其他软件:PDF阅读器 (Adobe Reader 9以上版) 、搜狗拼音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
(二)产品(组合件)加工
1.大连机床:CA6140A车床。
2.工具台:1个/每台机床。
3.砂轮机:10台。
4.刀具:赛场提供刀具清单与样题一起公布。
5.量具:赛场不提供量具。选手依据公开竞赛样题自备量具。(赛前一个月公布)。
6.夹具:赛场为CA6140A车床统一提供手动三爪卡盘和相配套的硬爪,三爪卡盘的规格型号在补充文件中给出,并备有蓝新特通用车削夹具,选手可根据需要自行选用,也允许选手自带自制类似夹具(需审查),选手可自带相应开口夹套。
十、评分标准
车加工技术项目竞赛内容分为三个任务,按百分制计分原则,分别为识图与绘图,占总比分的10%;产品加工工艺制定,占总比分的15%;产品生产加工,占总比分的75%;具体评分细则如表2。
表2 车加工技术项目竞赛评分表
一级指标比例二级指标配分
识图、绘图10%1. 修改图纸错误部分1
2.按照国家机械制图标准绘制零件图。5
3.尺寸标注2
4.形位公差、技术要求注写1
5.虚拟打印PDF图纸。1
加工工艺15%1.工艺实施可行性。5
2.工艺安排合理性3
3.刃量具的选择和切削量的合理选择4
4.专业术语使用准确性。2
5.虚拟打印工艺(PDF)。1
产品加工70%1.零件尺寸精度。50
2.零件表面质量。10
3. 零件的形状精度、位置精度5
4. 产品装配5
职业素养5%合理使用工、量具2
竞赛现场安全、文明生产3
总分100
十一、评分方法
(一)裁判评分原则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赛项执委会和车加工技术项目裁判长负责。
2.现场裁判组、加密裁判组和竞赛结果裁判组应在裁判长的分工下,明确职责,各司其职。
3.裁判组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下,按照制订的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4.比赛成绩由《选手现场记录表》、《识图绘制及加工工艺记录表》、《试件检测评分表》所评定的成绩组成,成绩的评判依据评分标准给定。
5.名次的排序根据成绩评定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定。
(三)裁判评分流程及方法
1.竞赛试题在总裁判长领导下,由加密裁判组负责送至指定赛场。
2.由现场裁判清点、检查无误后,经参赛选手签字(二位及以上),当场启封竞赛试题。
3.现场裁判进行现场执裁,对产品(组合件)加工模块的职业素养成绩进行现场评定。
4.竞赛结束后,加密裁判组加密竞赛试题并存档,送至竞赛结果裁判组。
5.竞赛结果裁判组进行阅卷,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并将评定成绩交于加密裁判组。
6.加密裁判组进行解密工作,确定最终比赛成绩,经总裁判长审核、仲裁组长复核后签字确认。
7.最终将比赛所有资料交大赛执委会汇总,所有裁判员未经执委会同意不得泄露比赛试题和比赛成绩,比赛结果由大赛执委会进行公布。
十二、奖项设定
竞赛设参赛选手个人奖,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
获得一等奖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十三、赛项安全
(一)赛场安全
1.赛场所有人员(赛场管理与组织人员、裁判员、参赛员以及观摩人员)不得在竞赛现场内外吸烟,不听劝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清退比赛现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处理。
2.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和移动竞赛场内的任何设施设备(包括消防器材等),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
3.选手在竞赛中必须遵守赛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合理的使用各种设施设备和工具,出现严重违章操作加工设备的,裁判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和终止比赛。
4.选手参加实际操作竞赛前,应由参赛校进行安全教育。竞赛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裁判员报告,裁判员视情况予以判定,并协调处理。
5.参赛选手不得触动非竞赛用仪器设备,对竞赛仪器设备造成损坏,由当事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而定),并通报批评;参赛选手若出现恶意破坏仪器设备等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处理。
6.比赛前,与参赛队领队签订安全责任书,反复明确各安全事项。公布相关安全操作规范。
7.比赛期间所有进入赛区车辆、人员需凭证入内,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
8.在比赛开始前,选手要认真阅读场地内张贴的《入场须知》和应急疏散图。
9.各类人员须严格遵守赛场规则,严禁携带比赛严令禁止的物品入内。
10.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内。
11.安保人员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通报赛场负责人员。
12.如遇突发严重事件,在安保人员指挥下,迅速按紧急疏散路线撤离现场。
(二)机床操作安全
1.操作机床时应穿好工作服,安全鞋,衣冠端正,并戴好安全帽及防护镜;严禁戴手套、戒指、挂坠等物品操作机床,不得围布于身上。
2.严禁移动或损坏安装在机床上的警告牌;
3.操作者应根据机床使用性能,熟悉本机床的一般性能和结构,禁止超性能使用;
4.机床开始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手柄位置是否正常;
5.使用的刀具应与机床允许的规格相符,严重破损的刀具要及时更换;
6.夹头扳手应随手取下,不要遗忘在卡盘上;
7.加工轴类零件时,中心孔要合适;
8.检查卡盘夹紧工件的状态;
9.铁屑必须要用铁钩子或毛刷来清理,严谨徒手抓取;
10.禁止用手或其它任何方式接触正在旋转的主轴、工件或其它运动部位;
11.加工过程中禁止测量工件、用棉纱擦拭工件及清扫机床;
12.车床运转中操作者不得离开岗位,机床发生异常立即停车;
13.选手必须在操作步骤完全清楚时进行操作,禁止在不知道规程的情况下进行尝试性操作,操作者如机床出现异常必须立即向裁判员报告;
14.加工过程中认真观察切削及冷却情况,确保机床、刀具的运行及工件的质量。防止铁屑、润滑油飞溅;
15.在加工过程中须暂停测量工件尺寸时,要待机床完全停止,主轴停转后方可进行测量,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16.工件完成后,清除铁屑,擦拭机床,使机床和环境保持清洁状态。
十四、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大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省(市)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五、竞赛观摩
本赛项采用现场(网络)监控,室外大屏显示,随机直播竞赛现场。
电视监控系统由摄像机部分、传输部分、控制部分以及显示和记录部分四大块组成。
十六、竞赛视频
开闭幕式和比赛过程全程摄影和录像。相关图片和视频资料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官方网站上展示、下载。
十七、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地区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的名称。
2.参赛队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3.各参赛队按执委会统一要求,准时到赛前领队会现场。会议期间要认真领会会议内容,如有不明之处,可直接向工作人员询问。
4.领队会上举行抽签仪式,抽签办法见赛项规程。
5.各参赛队要注意饮食卫生,劝阻选手不食用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和饮料,防止食物中毒。
6.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应保证所有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指导教师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参赛人员务必于赛前30分钟到赛场等候,迟到15分钟以上按弃权处理。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赛场。
3.比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比赛的选手、执行裁判、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参赛人员比赛完毕按要求应及时退出比赛现场。
4.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比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和允许自带的刀具和量具等。
5.参赛选手认为所提供的软件、设备、工具和毛坯等不符合比赛规定;或对裁判等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异议时,必须在2小时内由领队提出书面报告送交仲裁委员会。口头报告或其他人员要求解释处理,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6.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7.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应带头服从和执行,还应说服选手服从和执行。
8.指导教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比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应试准备。
9.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在赛后做好技术总结和工作总结。
(三)参赛选手须知
1.总则
为了保证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车加工技术赛项顺利进行,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比赛原则,经执委会研究,制定本《选手须知》。要求全体选手严格执行、认真参赛。必须做到:
(1)依法行事,依法办事。
(2)严格遵守执委会制定的各项比赛规则和技术要求。
(3)坚决服从执委会的领导和裁判的管理,并按有关工作流程执行。
(4)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赛场秩序。
(5)认真、细致、严肃、紧张地参加各项比赛活动。
(6)要求全体参赛选手统一着装,在比赛期间不喝酒,不吸烟。
2.参赛选手守则
(1)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比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进入赛场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赛场相关人员保管。
(3)佩带参赛证件、着比赛服装进入比赛场地,并接受裁判的检查。
(4)爱护比赛场所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仪器设备等。
(5)比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准擅自离开赛场。
(6)比赛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拖延。
(7)比赛结束后必须按裁判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
(8)如对裁判员的执裁有异议,应在2小时内由所在赛区领队向大赛仲裁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出。
3.准备阶段
(1)认真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参赛者须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如发现虚假资料,则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选手由执委会根据选手报名资料统一发放参赛证。选手凭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
(3)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抽签指定的工位号参加比赛。迟到超过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
(4)参赛人员须服从比赛裁判及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5)比赛现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其他选手比赛。
4.比赛阶段
(1)比赛时间:按比赛通知规定。
(2)参加识图、绘图比赛时,选手要听从裁判指令进行操作。
(3)比赛过程中禁止使用USB、光驱的外接设备,一经发现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4)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比赛,比赛时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5)参赛选手进入比赛现场前,由裁判组织参赛选手抽取工位号,并由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然后按抽取的工位号,进行比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填写各种卡片,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和填写资料进行核对。
(6)参赛选手进入操作比赛现场后,应听从裁判的指挥。
(7)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时,开始比赛计时。
(8)现场工作人员按工位编号顺序逐步发放试件毛坯和工具,各参赛选手对上述物品进行检查确认,并在物品发放一览表上签字。
(9)各参赛选手对赛场物品应爱护、保养、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的物品必须保留,丢失参赛物品要照价赔偿。
(10)各参赛选手必须在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设备操作。
(11)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工艺守则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撞刀、掉刀、加工过程中试件掉落、机床各部件之间的干涉、设备损坏等情况),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12)比赛过程中,裁判员将考核各位参赛选手的安全文明操作情况。出现非安全文明操作的要作好记录。
(13)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能更换毛坯、试件,自带刀具、量具、工具要妥善保管。比赛提供组合夹具,并有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支持。参赛选手之间不能走动、交谈。
(14)当比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等问题时,参赛选手应提请裁判到故障设备处确认原因,对于确因设备故障停机耽搁的时间,由裁判长将该选手的参赛时间酌情后延。
(1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16)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17)在比赛时间结束前10分钟,裁判长宣布比赛即将结束,各参赛选手应准备停止操作。比赛时间到后,各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比赛,进行设备和场地的相关清理工作。未停止比赛者将酌情扣分,工作人员将强行终止比赛。
(18)当听到比赛结束指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5.结束阶段
(1)识图、绘图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立刻停下手中所有操作,按照裁判指令将DWG、PDF图纸和工艺表保存在以自己编号命名的文件夹内,整理好机位和个人物品后应迅速退场。工作人员收取文件后交予软件审核组专家进行审评。
(2)产品加工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应到指定地点交试件及相关材料,并签字确认,由裁判员转交指定工作人员,统一装箱和密封。
(3)产品加工比赛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到达现场清点工具、刀具、量具,损坏的物品必须有实物在,丢失的物品要照价赔偿;自带刀具、量具、工具离开赛场时带走。
(4)产品加工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应对参赛设备及场地进行清扫,对使用的机床、设备及附件进行复位。
(5)经裁判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能离开赛场。
(6)比赛期间(包括两场次之间的间隔时间),除执委会成员、裁判组成员、赛场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
(7)任何选手在比赛期间未经执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比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8)任何选手不得将比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9)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完全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比赛的裁决有异议,需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
(10)本赛事的各项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在执委会。
(四)工作人员须知
竞赛现场设现场裁判组,负责监督检查参赛队安全有序竞赛。如遇疑问或争议,须请示裁判长,裁判长的决定为现场最终裁定。
1.裁判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有组队参加竞赛的院校,其教师不得参加裁判工作。
2.参赛队进入赛场,裁判员及赛场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审查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经审查后如发现不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交由参赛队随行人员保管,赛场不提供保管服务。
3.竞赛期间,未经赛项执委会允许,竞赛工作人员与裁判等任何相关人员均不得泄露或提供竞赛选手的个人信息、登录密码和竞赛情况。
4.竞赛成绩单及有关资料的管理,实行交接责任制。所有竞赛项目的各场次、工位以及选手竞赛成绩,由各项目裁判长汇集、计算、签字后,直接交给成绩登记统计负责人,双方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赛队或参赛选手,经裁判组裁定后取消其比赛资格:
(1)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干扰他人比赛,裁判组应提出警告。累计警告2次或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竞赛中止的,经裁判长裁定后中止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2)竞赛过程中,产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有产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裁判员提示无效的,裁判员可停止其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3)竞赛过程中,出现赛项规程所规定的取消比赛资格的行为,裁判员可停止其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十八、资源转化
在大赛执委会的领导与监督下,赛后30日内向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提交资源转化方案,半年内完成资源转化工作。
(一)竞赛过程中获得的主要资源
1.竞赛样题、试题库;
2.竞赛技能考核评分案例;
3.考核环境描述;
4.竞赛过程音视频记录;
5.评委、裁判、专家点评;
6.优秀选手、指导教师访谈。
(二)资源转化基本方案与呈现形式
资源转化成果按照行业标准、契合课程标准、突出技能特色、展现竞赛优势,形成满足职业教育教学需求、体现先进教学模式、反映职业教育先进水平的共享性职业教育教学资源。资源转化成果包含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充分体现本赛项技能考核特点:
1.基本资源:
基本资源按照技能概要、训练单元、训练资源三大模块设置:
(1)技能概要包括技能介绍、训练大纲、技能要点、评价指标等。
(2)训练单元按任务模块或技能模块组织设置,可包括演示文稿、操作流程演示视频/动画等。
(3)训练资源可包括教学方案、训练指导、作业/任务、实验/实训/实习资源等。训练资源模块可单独列出,也可融入各训练单元。
2.拓展资源:
拓展资源以反映技能特色为主,应用于各教学与训练环节,支持技能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辅助资源。例如:点评视频、访谈视频、试题库、案例库、素材资源库等。
(三)资源的技术标准。
资源转化成果以文本文档、演示文稿、视频文件、Flash文件、图形/图像素材和网页型资源等:
1.文本文档:
采用DOC或DOCX格式。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软件版本不低于Microsoft Office 2003。
2.演示文稿:
采用PPT或PPTX格式。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软件版本不低于Microsoft Office 2003。尽可能少用宏,播放时不要出现宏脚本提示。
3.视频文件:
采用MP4格式。录像环境光线充足、安静,衣着得体,语音清晰。
(1)视频压缩采用H.264(MPEG-4 Part10:profile=main, level=3.0)编码方式,码流率256 Kbps以上,帧率不低于25 fps,分辨率不低于720×576(4:3)或1024×576(16:9)。
(2)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 dB。
(3)字幕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国家规定的除外)、错别字;字幕的字体、大小、色彩搭配、摆放位置、停留时间、出入屏方式力求与其他要素(画面、解说词、音乐)配合适当,不能破坏原有画面。
(4)Flash文件: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软件版本不低于Flash 6.0。
(5)图形/图像素材:采用常见存储格式,如GIF、PNG、JPG等。彩色图像颜色数不低于真彩(24位色),灰度图像的灰度级不低于256级,屏幕分辨率不低于1024×768时,扫描图像的扫描分辨率不低于72 dpi。
(6)网页型资源:采用HTML5编码。兼容Microsoft IE、Google Chrome、Mozilla Firefox浏览器。避免出现大量的垃圾代码,使用网页编辑工具编辑网页,不可直接将Microsoft Word、WPS等文件内容粘贴到网页文件中。
(四)资源的提交方式与版权:制作完成的资源上传大赛指定的互联网发布平台。各赛项执委会组织的公开技能比赛,其赛项资源转化成果的版权由技能大赛执委会和赛项执委会共享。
(五)资源的使用与管理。资源转化成果的使用与管理由大赛执委会统一使用与管理,会同赛项承办单位、赛项有关专家、机械工业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出版单位,编辑出版有关赛项试题库、岗位典型操作流程等精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