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数控机床装配、调试与维修赛项规程
2013-06-24 15:04:44
一、赛项名称
数控机床装配、调试与维修
二、竞赛目的
数控机床装配、调试与维修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检验参赛选手的团队协作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和数控机床机械、电气装调、精度检验、故障诊断和排除技能,考察选手的质量、效率、成本、安全和环保意识;推动高职院校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的步伐,促进高职院校紧贴产业需求,培养制造企业急需的数控设备机械、电气维修人员等高端技能型人才。
三、竞赛方式和内容
(一)竞赛方式
1.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设场上队长1名)和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组成。
2.竞赛形式为现场操作比赛。
3.现场操作竞赛期间,允许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竞赛规则,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参赛选手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指导,接受指导的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
4.赛场开放,允许观众按照赛场开放方案,在不影响选手竞赛的前提下进入竞赛现场参观和体验。
(二)竞赛内容
1. 机械组件安装与调试(一)竞赛方式
1.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设场上队长1名)和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组成。
2.竞赛形式为现场操作比赛。
3.现场操作竞赛期间,允许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竞赛规则,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参赛选手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指导,接受指导的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
4.赛场开放,允许观众按照赛场开放方案,在不影响选手竞赛的前提下进入竞赛现场参观和体验。
(二)竞赛内容
根据机械装配图纸,完成机床上Z坐标轴的电机支承座、螺母座、轴承座、滚珠丝杠、轴承、伺服电机、联轴节等零件的定位、安装、调试工作,并且保证机械精度。
2. 机床功能检查、故障排除
本环节共设置若干个机械和电气故障,故障内容涉及电气线路、数控系统、伺服驱动、电机、机械等软硬件故障,参数及PLC等内容选手按照竞赛试题要求,根据功能检查表按顺序进行机床功能检查。检查机床存在的故障,并写出排查方案及分析故障原因。
3. 全闭环控制方式下机械、电气安装调试
按照工艺要求及技术规范,在X轴上加装光栅尺。整光栅尺的相关精度达到技术要求,编写光栅尺的安装工艺,并记录在相应的位置。
将光栅尺的电缆连接到相关设备。设置数控系统参数、伺服驱动的参数,将数控机床半闭环控制调整为全闭环控制,使数控系统的功能正常运行。对参数进行优化,让系统运行状态更加平稳。
4. 半闭环和全闭环控制方式下机床运动精度检测、对比与分析
分别在半闭环和全闭环控制方式下,检测机床的运动精度;根据前后两组数据对比,分析机床在不同控制方式下,机床工作精度的变化趋势及产生误差的原因。
5. 试切件的编程与加工
要求参赛队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指定零件图纸要求,以现场操作的方式,利用数控机床、数控刀具和其它工、量具,完成指定零件的数控加工程序编制,操作机床完成零件加工。
(三)竞赛成果文件
1.数控机床控制方式从半闭环更改为全闭环;
2.加工出的试切件;
3.竞赛答题记录;
4.裁判现场记录稿。
(四)赛后点评
竞赛结束后,由专家对赛项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行介绍并对赛项的技术要点、选手表现、竞赛成果等进行点评。
四、竞赛规则本环节共设置若干个机械和电气故障,故障内容涉及电气线路、数控系统、伺服驱动、电机、机械等软硬件故障,参数及PLC等内容选手按照竞赛试题要求,根据功能检查表按顺序进行机床功能检查。检查机床存在的故障,并写出排查方案及分析故障原因。
3. 全闭环控制方式下机械、电气安装调试
按照工艺要求及技术规范,在X轴上加装光栅尺。整光栅尺的相关精度达到技术要求,编写光栅尺的安装工艺,并记录在相应的位置。
将光栅尺的电缆连接到相关设备。设置数控系统参数、伺服驱动的参数,将数控机床半闭环控制调整为全闭环控制,使数控系统的功能正常运行。对参数进行优化,让系统运行状态更加平稳。
4. 半闭环和全闭环控制方式下机床运动精度检测、对比与分析
分别在半闭环和全闭环控制方式下,检测机床的运动精度;根据前后两组数据对比,分析机床在不同控制方式下,机床工作精度的变化趋势及产生误差的原因。
5. 试切件的编程与加工
要求参赛队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指定零件图纸要求,以现场操作的方式,利用数控机床、数控刀具和其它工、量具,完成指定零件的数控加工程序编制,操作机床完成零件加工。
(三)竞赛成果文件
1.数控机床控制方式从半闭环更改为全闭环;
2.加工出的试切件;
3.竞赛答题记录;
4.裁判现场记录稿。
(四)赛后点评
竞赛结束后,由专家对赛项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行介绍并对赛项的技术要点、选手表现、竞赛成果等进行点评。
1.组委会现场提供数控机床使用说明书、机械装配图纸、电气原理图、数控系统连接说明书、数控系统编程、操作说明书、交流伺服驱动器使用说明书、光栅尺和主轴变频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工具、工装和辅具等,各参赛队可以根据竞赛需要选择使用。参赛队不得使用自带资料。
2.参赛队按照参赛时段进入比赛场地,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按照正确的操作步骤,用尽量短的时间完成竞赛任务。
3.比赛分批依次进行。参赛队的入场顺序和竞赛题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4.参赛队在赛前30分钟进入赛场并抽取比赛任务,选手进行工作分工并制订工作方案;赛前15分钟进入比赛工位,确认现场条件;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方可开始操作。
5.比赛时间为6小时连续进行,内容包括机械组件安装与调试、机床功能检查、故障排除、全闭环控制方式下机械、电气安装调试、半闭环和全闭环控制方式机床精度检测、对比与分析、试切件的编程与加工;竞赛过程中,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息、饮食等时间都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6.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裁判长有权中止比赛;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暂停比赛计时或调整至最后一批次参加比赛)。如果裁判长确定为设备故障问题,将给参赛队补足技术支持人员排除设备故障所耽误的竞赛时间。
7.参赛队在比赛过程中的部分内容不能通过正确判断自行完成时(如功能检查与故障排除),导致剩余的比赛内容无法进行,参赛队可以申请向所在参赛队的指导教师求助。经裁判批准后,参赛队可以在赛场外指定地点与指导教师会面,接受指导。每次教师指导的时间不超过3分钟,比赛期间可以申请三次求助指导,求助指导所花费的时间计入竞赛总时间之内。同时也可以对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内容提出弃权,由技术保障人员帮助完成。
8.参赛队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9.参赛队需按照竞赛要求提交比赛结果,裁判员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
10.比赛结束,参赛队需清理现场,经裁判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11.东道主队安排在首场比赛。
12.同一个省有两个以上的队参加比赛,通过抽签,安排同一批次参赛。
13.赛题等非公开部分, 所有有关专家和裁判将签订保密协议,严守保密纪律。
14.比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离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
15.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
16.赛前提供竞赛样题和评分标准。
17.赛前各参赛队提交的所有文件,赛项执委会会密封保存,直至正式开赛后向裁判员统一公布。
五、评分方式与奖项设定
(一)评分标准的制订原则及评分方法
1.赛项裁判组负责赛项成绩评定工作。
2.本次竞赛评分分为现场裁判得分及竞赛选手答题试卷得分,在各环节的比赛中,裁判详细记录竞赛现场的选手答题情况,例如故障排除情况,选手电气连接的状态,机床几何精度测量的方法、方式及测量结果。
3.竞赛选手根据竞赛试题的要求进行操作,注意操作要求,需要记录的位置要记录在竞赛试题中,需要裁判确认的位置必须经过裁判的确认,否则不得分。
4.参赛队分阶段提交的比赛结果,即所填写的有关表格和加工好的试切件,经裁判员确认后交检测组检测,根据检测评分标准评分;现场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对参赛队的文明生产、装配工艺情况进行观察和评价,在参赛队结束比赛时完成评分。
5.赛项总成绩100分。其中:机械组件安装与调试占25分,机床功能检查、故障排除占30分,全闭环控制方式下机械、电气安装调试占12分,半闭环和全闭环控制方式下机床精度检测、对比与分析占25分,对试切件的编程与加工占8分。
6.在故障排除环节,如果选手有查不出的故障可以在竞赛开始120分钟后选择放弃,放弃后由裁判通知工作人员进行故障排除,本环节选手已经查出故障的按规定给分,选手放弃后未查出的故障不给分(并每一个故障倒扣2分)。如果工作人员排除故障的时间超过20分钟,由裁判记录时间并酌情加时。
7.文明生产评价为扣分项包括工作态度、安全意识、职业规范、环境保护等方面。
8.赛项裁判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根据裁判的现场记录及选手的答题试卷,通过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终按总评分得分高低,确定参赛队奖项归属。
9.所有竞赛只计团体竞赛成绩,不计参赛选手个人成绩。竞赛名次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按照质量→竞赛时间排序。竞赛时间为连续6小时,所有工作完成后,经裁判确定,记录结束时间,当总分相同时以所用时间排序。
(二)奖项设定
赛项设参赛选手团体奖,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六、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大赛采用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赛项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省(市)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