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会计技能比赛的通知
2013-05-24 10:30:40
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会计技能比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会计技能赛项将于2013年6月1日在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
一、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
6月1日全天比赛,上午进行会计业务手工处理环节竞赛,下午进行会计业务信息化处理环节竞赛;6月2日全天返程。
请各参赛队务必于5月31日下午15:00前完成报到,并于下午16:00准时参加领队会议。
(二)地点
住宿地点:太星酒店、千峰快捷酒店(参赛选手、指导教师、领队住宿);山西财专干训公寓(观摩人员住宿)。
比赛地点: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南校区体育馆(山西省太原市千峰南路25号)。
二、比赛内容
比赛包括会计业务手工处理和会计业务信息化处理两个环节,分上下两场进行。其中会计业务手工处理环节采用个人岗位专项技能赛穿插在团队赛中的竞赛方式,会计业务信息化处理环节采用单人单机竞赛方式。
三、组队与报名
竞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根据规定联合其他有关部门)经过选拔确定代表队参赛。领队负责参赛事务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一)报名人数
按照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分省参赛名额分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限报1个参赛队,各参赛队限报参赛选手4名,领队1名,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
(二)报名对象
参赛选手应为2013年度在籍高职高专类院(校)学生,年龄25周岁(当年)以下。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须为四、五年级学生。不接受本赛项(同一组别)往届全国大赛获一等奖的学生报名参赛。选手报名时应按出纳、成本会计、总账会计、会计主管四个岗位角色分别填报,每人一岗,角色一经确定,不得更换。竞赛为团体赛。
(三)报名方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按照《关于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上报名的通知》精神,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络平台(http://jnds.northedu.com.cn/)完成报名工作。
四、赛事观摩
赛事期间,高职组会计技能赛项开设了比赛观摩、现场体验、高峰论坛、成果展示等环节并面向社会开放。邀请各高等职业院校、有关企业、行业组织或协会有关人员现场观摩与交流。
五、其他
1.报到日当天,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太原火车站安排有专人引导,并安排有车辆分批接站。报到时,请参赛人员和观摩人员及时登记核对返程信息,便于安排返程送站。
2.参赛选手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以便核实参赛资格。
3.比赛期间,参赛人员、观摩人员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各参赛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
4.赛事期间,为宣传高职会计专业教学改革成果,特向参赛院校征集宣传素材,包括校园风光图片5张、会计专业建设或会计技能参赛图片5张、校徽LOGO图片1张、手写体校名全称图片1张、学校介绍和会计专业建设方面视频资料等。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像素须1028*768以上。视频要求为AVI格式。请各院校于5月24日前发至sxftctuanwei@163.com,联系人:庄东军,电话:0351-6584938,手机:18734864933。
5.请各参赛院校及观摩人员填写回执表后,于5月24日前发送至xb@sxftc.edu.cn,联系人:方建英,手机:13834139165,电话:0351—6583658,传真:0351—6580599。
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高职组会计技能赛项执委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