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来‘谁来种地’的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3月20日,在“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座谈会现场,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不管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还是两院院士上书中央,以及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的热议,都表明了这个现实问题的重大与紧迫。
当天,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政策研究室、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农业部、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在京召开此次座谈会,研究将来“谁来种地”的战略问题。
剥离农民的身份属性回归其职业属性
据统计,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达到51.27%。与此同时,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青壮年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农业收入占农村家庭收入的比重,都降到了50%以下。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组组长吴宏耀说,这是具有重大转折意义的事件,必将给农业农村发展带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006年,在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时,50岁以上的农业从业人员上升为32.5%,较1996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提高了14.4%,平均每年增长1.44%。据统计,到2010年50岁以上农业从业人员已经达到40%,自2006年以来平均每年以2%的速度增长,到2016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时,农业劳动力中50岁以上者所占比重将超过50%。
中部某地级市负责人向中央调研组自揭“家丑”地说,过去常说留守农村的是“三八”、“六一”、“九九”队伍,还有一种说法是三支队伍进城,“五鬼”闹乡村。即农村有资金的人、有知识的人与有姿色的人都进城了,留在农村的几乎是老人、小孩、懒汉、单身汉与丑女人。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原所长张晓山说,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不应该出现凋敝的农村景象,这与现代化建设极不相称。农村应该是一个繁荣的社区,有一批年富力强的职业农民。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一定要剥离农民的身份属性。”吴宏耀说,过去,农民既是与工人、知识分子并列的一种职业称呼,更是城乡二元结构中的重要一极。现在,首先是迫切需要进行政策与制度的顶层设计,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回归农民的职业属性。
其次是提升农业的吸引力。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尽快使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粮食主产区的财力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务农农民的收入接近外出打工者的收入。
第三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使传统农业变为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变成一种幸福的产业,吸引有志青年投身农业,成为新一代职业农民,获得较高收入,过上体面的、有尊严的生活。
农民教育培训要接地气不离乡不离土
毫无疑问,随着社会各界对粮食安全与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农业劳动者的素质问题越来越突出。
据统计,到2011年农民工数量已达到2.46亿人,而且每年还在以900万~1000万的速度增加,但务农农民尤其是高素质的青壮年农民数量却急剧减少。浙江、江苏务农农民平均年龄已达到57岁,小学、初中文化程度占到70%以上。务农农民成了国民素质的“洼地”与“短板”,高效率农业设施装备难以利用、高水平农业科技成果难以转化,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
中国农民要成为职业农民非常不容易,真正的职业农民比合格产业工人的要求还要高。因为新型职业农民除了是生产者之外,还是农业先进科技的应用者、农业生产的投资者、农业经营的决策者、农业生产市场与自然风险的承担者。
张桃林表示,发展现代农业根本出路在科技,关键在人才,最基础的就是要培育有科技素质、职业技能与经营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这是培育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培育农业现代化与发展新农村的必然选择。
我国农业劳动力2.46亿人,目前每年能够接受系统培训的只有1000万人左右,覆盖面还不到5%。中央政策研究室的报告指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要与农业职业教育专业化有机结合;与农业规模经营推进有机结合;与国家支持“三农”政策力度有机结合;与专门扶持政策有机结合;与扶持一般农户发展有机结合。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认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要接地气,将培养内容与地方主导产业紧密结合,围绕各地现代农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及市场信息等开展教育培训,采取送教下乡、教师进村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把教育培训办进农村、办进田间、办进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实现就地就近培养,不离乡、不离土,农民需要什么学什么,方便、快捷地让农民接受教育培训。
“农民培养具有明显的公益性,政府责无旁贷。”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各级政府应把培养新型农民纳入工作日程,采取有效措施,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现有各类培训资源作用,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水利部等九部门提出的培养培训“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要求,组织相关涉农职业院校,发挥职业教育在培养培训实用型、技能型人才方面的优势,做好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培训相关工作。
应借鉴发达国家保证农业后继有人的举措
许多发达国家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都走过“从发展到衰退再到恢复”的弯路。张桃林说,发达国家由于国情和资源禀赋不同,选择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道路也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将培育职业农民作为推动农业发展的核心力量,把教育培训作为培育职业农民的重要手段。
首先,普遍重视保证农业后继有人。美国通过《莫雷尔法》、《哈奇法》、《史密斯-利费法》等农业法律,保证每个州都有专门的教育培训机构和农业技术合作推广站,实行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三位一体”,开发农村人力资源。韩国《农渔民后继者育成基金法》,规定对农渔民后继者提供援助资金,提供精神教育和技术教育;《农渔村发展特别措施法》,为培养农业后继者和专业农户提供法律保证。荷兰将农业教育与基础教育紧密结合,小学高年级阶段就开展预备农业职业教育。
其次,普遍以政府资金投入为主渠道,保证农民教育培训需求。法国实现农民按需培训,农民可以自选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不仅免费还发给补贴,建立了层次分明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日本、韩国农民协会在农业教育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美国农民普遍接受过高等教育,德国所有农民即使受过高等教育也必须经过不少于3年的农业职业教育。
第三,普遍重视农业经营资格准入,确保宝贵的农业资源让高素质的农民来使用和经营。英国的农民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农业职业培训证书和技术教育证书两大系列。法国农民培训的职业资格证书有4种,德国有“合格证书”和“农场师傅证书”两种。加拿大推行“绿色证书”制度,不获得绿色证书不能成为农民,不能继承或购买农场。
第四,普遍重视持证农民的权益保护,给予持证农民政策优惠,保证农民的务农积极性。如有权购地租地,有权申请建立企业和经营农场,可以得到政府提供的低息贷款,创办农场第一年可以得到政府资助和补贴,初始几年减免税收,受过农业教育的子女在继承农场上享有优先权等等。
据了解,由于农民老龄化直接影响农业的生存,2011年日本政府出台扶持职业农民的政策。该项政策规定:45岁以下新增加务农人员中央财政直接补助150万日元/年,约相当于10万元人民币,连续补助7年时间。其中两年用于培训,开始务农以后再补助5年;对农业法人雇用青壮年劳动者,中央财政也连续补助两年。
张桃林表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将伴随我们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全过程,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基础性战略任务。我们一定要系统谋划、有序推进,特别要尽快进行立法等顶层设计,探索制度安排和政策跟进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