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目的:“紧跟市场、贴近行业、依托企业”,以学生技能竞赛为载体,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迅速成长、壮大。为迅猛发展的化工企业与全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真正体现“技能化工”的特色。竞赛内容紧贴生产实际、竞赛技术水平稳步提高。
(2012年3月26日公布)
一、竞赛名称
工业分析检验。
二、竞赛目的
“紧跟市场、贴近行业、依托企业”,以学生技能竞赛为载体,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迅速成长、壮大。为迅猛发展的化工企业与全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真正体现“技能化工”的特色。竞赛内容紧贴生产实际、竞赛技术水平稳步提高。
三、竞赛考核内容与方式
1.竞赛内容
竞赛考核范围依据《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和《化工行业分析工题库》确定,考核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含仿真)竞赛和技能操作竞赛两大部分,理论知识(含仿真)竞赛与技能操作竞赛的成绩比例为30%:70%。理论知识竞赛采用计算机软件现场考核,内容包括大型设备仿真考核和必要的知识点与安全考核。技能操作竞赛设化学分析和仪器分析两类项目。
理论知识(含仿真)竞赛计算机直接报出成绩,由现场裁判员确认。技能操作竞赛考核由现场裁判员执裁,根据竞赛专家设计的评分表给出现场操作成绩;经赛场外阅卷裁判员把选手的相关数据输入计算机进行数据评判的成绩综合后给出得分。
2.竞赛方式
竞赛采取团体竞赛方式,每个参赛队由2名选手组成,男女不限。竞赛分别计个人成绩和团体成绩。
3.理论竞赛考核内容及分布
(1)试题内容分布比例
项目 |
序号 |
知识点 |
比例 |
满分 |
理论 |
1 |
实验室基础知识 |
20 |
100 |
2 |
实验室管理与质量控制 |
10 |
3 |
化学分析 |
35 |
4 |
仪器分析 |
25 |
5 |
工业分析、有机分析、环境保护基础等 |
10 |
仿真 |
6 |
气相色谱仿真 |
|
100 |
得分=理论成绩×85%+仿真成绩×15% |
100 |
(2)理论试题其它要求
①试题题型结构分布
单选题占35%;多选题占35%;判断题占30%
②试题难度结构分配
较高难度的题目(标记为1)占5%;中等难度的题目(标记为2)占75%;较低难度的题目(标记为3)占20%。(难度标记只出现在题库内,不出现在考卷上)。
③试题出题范围
试题库原题占85%,另有15%的题目在不超过原试题库的范围内重新修改或设计。
(3)理论试卷形成方式
理论试卷形成方式为:从题库和重新修改或设计的题库中按知识点分配比例分别抽取85%和15%的题目形成出卷题库。竞赛前再安排专人在大赛执委会的监督下采用按知识点比例由该出卷题库抽题形成A、B、C三份试卷,考试前由执委会抽一份进行考核。
(4)理论题库
本次竞赛采用的理论和操作题库以《化工行业分析工题库》为依据。
4.化学分析操作考核方案
本项目为个人项目,要求各参赛队一名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
(1)考核内容
EDTA标准溶液的标定和给定样品溶液中Ni2+含量的测定。
(2)具体内容
用基准氧化锌依据国标标定出EDTA标准溶液的浓度;再用该EDTA标准溶液对给定Ni2+样品溶液中Ni2+的含量进行测定。
5.仪器分析操作考核方案
本项目为个人项目,要求各参赛队一名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
(1)考核内容
采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测定未知物浓度。
(2)具体内容
按规范测定未知物及至少三种已知标准试剂(水杨酸、1,10-菲啰啉、磺基水杨酸、苯甲酸、维生素c)的吸收曲线,选择与未知样相同图谱的对应标准物质做工作曲线,测定未知物浓度。
四、竞赛规则
1.竞赛使用的仪器部分,除紫外可见光谱仪外,其他玻璃量具和器皿可以自带,也可以使用现场准备的仪器设备。各参赛队选手可以根据竞赛需要自由选择使用。
2.竞赛时选手自带不具有工程计算功能的计算器。
3.参赛选手按照参赛时段进入竞赛场地,自行决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化学分析竞赛和仪器分析竞赛在操作竞赛场地完成。
4.参赛选手须在确认竞赛任务和现场条件无误后开始竞赛。
5.竞赛分场次进行,参赛选手的在各场次的赛位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6.竞赛方案在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后发放,同时段参加竞赛的参赛选手采用相同的竞赛试题。
7.每个代表队由两名选手组成,每名选手通过抽签决定参加化学分析或仪器分析实际操作考核中的一项内容。选手参赛报名时确定单双号,开幕式抽签确定单号或双号选手操作考核内容。
8.化学分析和仪器分析的竞赛时间各为3.5小时,竞赛过程中,选手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均计算在竞赛时间内。
9.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确因设备故障导致选手中断竞赛,由竞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补时或延时的决定;确因设备终止竞赛,由竞赛裁判长决定选手重做。
10.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由于操作失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或造成安全事故不能进行竞赛的,将被中止竞赛。
11.在竞赛过程中,各参赛选手限定在自己的工作区域内完成竞赛任务。
12.若参赛选手欲提前结束竞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13.裁判员根据参赛选手在现场操作的情况给出现场成绩,阅卷裁判员根据选手的分析结果准确度和精密度通过计算机计算和真值组给出的结果给出成绩。
14.竞赛结束后,参赛选手须完成现场清理并将设备恢复到初始状态,经裁判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15.裁判员在各场次的赛位通过采取抽签随机的方式确定,原则上中高职院校裁判员分别执裁。
五、竞赛场地与设施
竞赛场地设理论知识(含仿真)考场、化学分析考场和仪器分析考场。
理论知识考试系统、仿真系统由北京东方仿真软件技术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现场有工程师技术培训、维护和技术支持。
化学分析和仪器分析两个项目中,玻璃制品的量具采用国家规定的A级标准容器,其他用品采用优质品牌产品。
仪器分析采用仪器分析赛项使用指定设备: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1800PC-DS(天津市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单位北京汇中顺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美谱达仪器有限公司生产。样品称量使用电子天平现场由提供机器的厂家提供现场技术支持。
六、评分方法
1.评分标准制订原则:依据《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设定评分和评分细则。
2.理论知识(含仿真)竞赛试卷由计算机自动阅卷评分,经评审裁判审核后生效。
3.技能操作竞赛成绩分两步得出,现场部分由裁判员根据选手现场实际操作规范程度、操作质量、文明操作情况和现场分析结果,依据评分细则对每个单元单独评分后得出;分析结果准确性部分则等所有分析结果数据汇总并经专人按规范进行真值、差异性等取舍处理后得出。
4. 理论知识(含仿真)考核、化学分析技能操作考核和仪器分析技能操作考核均以满分100分计,最后按理论知识(含仿真)占30%,技能操作考核占70%(化学分析或仪器分析)的比例计算参赛总分。
5.竞赛名次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分别按照完成的时间排序。
七、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量具、器皿、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参赛选手申诉均须由领队按照规定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参赛队领队或当事人。
2.仲裁
(1)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