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赛办〔2012〕2号
有关单位:
为保障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筹备工作顺利开展,推进大赛的制度化、专业化建设,大赛执行委员会现制定发布《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筹备工作要求》、《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与仲裁工作要求》、《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励工作规定》和《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事服装和标识使用要求》(详见附件)。
请各赛区(赛项)组委会、执委会和专家组遵照执行。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将按照工作要求协调监督大赛的各项筹备和比赛工作。
附件:1.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筹备工作要求.doc
2.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与仲裁工作要求.doc
4.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事服装和标识使用要求.doc
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