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齐榕 实习生 李铃俊)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等单位共同主办的2011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昨日开幕。对于获奖者,在今年高职单招中可享受免试录取或加分等相关的照顾政策和奖励政策。
此次大赛每个项目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各项目参赛选手人数(组数)的10%、20%、30%,同时设优秀奖若干。对获得全省大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2011年“高职单招”,免于参加“高职单招”文化考试和专业技能水平测试,直接录取我省招收“高职单招”院校的相关(获奖项目)专业。取得全省大赛优秀奖的中等职业学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2011年“高职单招”,享受文考成绩加10分的照顾。
对于报考艺术设计传媒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土建类等5个类别专业的,加分后文考成绩达到专业技能水平测试线,可免于参加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入总分。对获得全省大赛第1名的学生选手(团体竞赛项目推荐其中1人),可按程序向省教育厅申报“福建省优秀学生”或“福建省三好学生”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