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举办烟台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意见》(烟教 [2009]13号)精神,烟台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每年举办一次。组织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烟台市教育局
烟台市财政局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大赛组委会:
主任委员:
刘连基 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委员:
张 静 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茂清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工委副书记
姜 明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曲仁臣 市教育局副主任督学
组委会委员:
段 威 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徐 海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矫庆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马小丽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科科长
郑松玉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王松壮 市职业教育研究室主任
潘广平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办公室主任:
段 威 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兼)
各职业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负责本校竞赛的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
二、大赛安排
2011年全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安排在3月下旬,由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信委统一部署进行。市教育局负责大赛的组织工作,并根据比赛结果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专业具体赛程安排,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具体报名办法详见附件)。
全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比赛地点,根据专业的不同,分别由专业特色明显、实训条件较好的职业院校承办。
三、参赛办法
大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各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带队,全权负责参赛事务的协调、管理和领导工作。参赛选手必须是我市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注册在校学生;高等职业院校的中专部分,如果保留中专学校建制的中专注册在校学生,可以参加中等职业教育组比赛;“三二连读”(不包括“五年一贯制”)前三年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学生,也可以参加比赛。
市教育局负责职业学校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技工学校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各学校要按照要求选拔参赛选手,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参赛队成绩。
四、大赛项目和组队办法
本次大赛设有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数控技术、烹饪、汽车运用与维修、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建筑工程技术、财经、焊接等9个专业类别的28个比赛项目。每个项目均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1.计算机应用技术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3个:动画片制作;数字影视后期制作技术;网络搭建及应用。
(2)组队要求:动画片制作每代表队学生限报2人;数字影视后期制作技术每代表队参赛学生限报2人;网络搭建及应用为团体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2人。每人限报一项。
2.电工电子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3个:电子产品的设计装配与调试;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单片机应用系统设计安装与调试。
(2)组队要求:电子产品的设计装配与调试、单片机应用系统设计安装与调试为个人项目,每项参赛学生各限报2人。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为团体项目,每代表队1组,每组参赛学生2人。每人限报一项。
3. 数控技术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5个: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普通车工;钳工。
(2)组队要求:5个项目每项各限报2人。每人限报一项。
4. 烹饪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4个:中餐热菜;中餐面点;中餐冷拼;果蔬雕。
(2)组队要求:每代表队参赛学生6人,每人限报2个项目。
5.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4个:汽车二级维护作业团体赛;汽车维修基本技能;钣金;喷涂。
(2)组队要求:每代表队参赛学生限报8名。汽车二级维护团体赛项目每代表队1组,每组参赛学生2人;汽车维修基本技能、钣金、喷涂3项个人赛项目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1项。
6.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3个:时尚合体女式上衣款式设计与立体造型,女式时尚休闲上衣CAD板型制作与缝制;中职学生模特表演。
(2)组队要求:时尚合体女式上衣款式设计与立体造型、女式时尚休闲上衣CAD板型制作与缝制,每代表队每项参赛学生各限报3人。中职学生模特表演每代表队参赛学生不超过6人。每人限报一项。
7. 建筑工程技术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3个:工程测量;工程算量;CAD制图。
(2)组队要求:工程测量为团体赛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3人;工程算量、CAD制图为个人赛项目,每项参赛学生4人;每人限报一项。
8.财经专业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1个:会计电算化比赛。
(2)组队要求:每代表队参赛学生2人。
9.焊接专业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2个: V型坡口板对接平焊(手工电弧焊);水平固定圆管单面焊接双面成型(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
(2)组队要求:每代表队每项参赛学生各限报2人,每人限报一项。
五、大赛奖励办法
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奖牌或证书。
1.个人奖:每个赛项分别评选。根据比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参赛人数或工作组数确定(四舍五入)。个人一等奖,占10%;个人二等奖,占20%;个人三等奖,占30%;其余为优秀奖。
2.指导教师奖:对获得大赛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授予“烟台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3.团体奖:面向各个学校,以参赛学校为单位。按照个人奖各档人数分别记7、5、3、1分累计排列(团体项目分别记9、7、5、2分),分别设团体一、二、三等奖。
4.对大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由主管部门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授予“烟台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六、大赛经费
1.市级各项比赛的组织费、命题费、评判费以及各专业比赛耗材费用,待比赛结束后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配发。
2.各参赛代表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市大赛各比赛项目,均可吸引企业参与竞赛组织活动,统一或分别冠以赞助单位名称。具体事宜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协调联系。
七、其他
市各项技能大赛的裁判工作的组织实施、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活动安排等,将分别由各赛项组委会组织制定实施,由大赛组委会分别下发通知。
附件:
1、2011年烟台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2、2011年烟台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电工电子专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3、2011年烟台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数控技术专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4、2011年烟台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烹饪专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5、2011年烟台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6、2011年烟台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专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7、2011年烟台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8、2011年烟台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财经专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9、2011年烟台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焊接专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烟台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委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