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2011年常州市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月”活动的通知
 本次竞赛共设10个专业类别33个竞赛项目,各竞赛项目分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教师组三个组别,竞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各专业部:

  结合常州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常州市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月”活动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1.本次竞赛活动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主办,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常州交通技师学院、常州铁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院校分别承办。

  2.本次竞赛活动成立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联系人:花向阳,徐卫国,联系电话:85681355,86649352,工作邮箱:zjsxwg@czedu.gov.cn

  二、竞赛项目和安排

  本次竞赛共设10个专业类别33个竞赛项目,各竞赛项目分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教师组三个组别,竞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赛对象

  中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五年制高职和3+2高技一至三年级的学生;

  高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五年制高职(包括江苏联院五年制、教育学院五年制、城市学院五年制)四至五年级学生;

  教师组参赛对象为中、高等职业学校在编教师(或连续聘用三年以上的在聘教师)。在2010年、2011年省赛中获教师组一等奖的教师不参加同一项目的竞赛。

  四、竞赛命题与发证

  1.本次竞赛原则上根据2010年常州市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月”活动各项目有关竞赛方案命题。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和教师组的专业理论知识、实践操作技能均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职业资格三级)为命题基础。

  2.理论和实践操作成绩均合格者及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奖项设置

  1.参赛选手奖

  参赛选手根据技能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参赛人数分别设10%的一等奖、20%的二等奖、30%的三等奖。

  2.指导教师奖

  对获得一、二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相应的指导教师奖证书。

  六、报名工作

  请各专业部以部为单位将报名表电子稿务必于2011年11月16日(周三)放学之前传教务处。同时需上交以下纸质材料。

  (1)学生入学注册学籍卡(原件)——请专业部检查学生学籍卡内容是否填写完整;

  (2)参赛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A4纸);

  (3)现有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报名参加电工电子类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的师生须持有电工上岗证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请专业部以报名项目依次整理上交。

  七、竞赛项目实施方案

  1.2011年常州市“技能竞赛月”竞赛项目原则上按2010年市“技能竞赛月”各项目竞赛实施方案执行,有调整的内容将在常州职教网上以公告形式及时发布。

  2.有关竞赛项目备料及工量具清单将于本项目竞赛前一周在常州职教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请各参赛教师和指导教师及时关注常州职教网发布的有关技能竞赛的信息。

  各项目竞赛时间原则上统一为竞赛当日上午8∶00前报到。8∶00-8∶20召开赛前领队会议,8∶30竞赛开始。个别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的,以竞赛公告为准。

  教务处

  201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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