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教育签约西部四省区全面开展合作办学

  落实“支持西部地区职业教育计划” 与陕甘宁黔签署合作办学协议

  ■直接招收四省区学生在本市学习三年,或实行“1+2”、“2+1”、“1+1+1”分段培养等形式

  ■将在联合招生、专业建设、教学研究、干部教师培训、学生实习就业等方面全方位合作

  ■目前本市职校招生辐射30个省区市,每年有2万多名来自中西部地区毕业生在津就业

  本报讯(记者 张雯婧 汪伟)在昨天举行的东西部职业教育合作办学签约仪式上,本市与陕西、甘肃、宁夏、贵州四省区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合作各方将在联合招生、专业建设、教学研究、干部教师培训、学生实习就业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

  目前,本市职业院校招生已经辐射到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在校学生中外地生源近50%,这些学生中的80%来自中西部地区。每年有2万多名来自中西部地区的毕业生在天津就业。“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与西部地区的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十一五’期间,本市高职院校共招收东西部九省区学生8413人,中职学校招收东西部九省区学生近4万人。其中,包括209名陕西略阳地震灾区的职教学生和310名西藏学生。”市教委主任靳润成介绍说。

  据了解,近年来,本市充分发挥国家级高职示范校优势,向西部输出优质的职教资源。天津职业大学、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4所国家级高职示范校,近三年总计对口支持西部高职院校39所。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作为国家唯一培养职业教育师资的高校,实施了“西部职教师资培养计划”,为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等省区定向培养免费中职师范生,为西部累计培训职教师资超过1500名。

  天津作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在服务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方面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支持西部地区职业教育计划”已经列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

  根据协议,天津职业学校计划采取直接招收西部四省区学生在本市学习三年,或采取实行“1+2”、“2+1”、“1+1+1”分段培养等多种形式的合作模式。本市与西部四省区将共同做好毕业生供求信息的收集、预测和发布,推动学生实习和就业工作。同时本市与西部四省区将互派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学习与交流活动。本市还将采取多种形式为合作学校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指导和服务。合作学校将根据用人单位对技能型劳动者的需求,共同调整专业结构、改革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在签约仪式现场,甘肃省教育厅副厅长王萍表示,甘肃与天津在职业教育合作交流方面有着深厚基础。2006年,天津与甘肃签署“万名中职生培养培训项目”。2007年,又在津联合举办“职业教育合作发展洽谈会”,两省市的117所职业院校参加,实现招生7000余人。截至目前,本市已为甘肃培养了近三万名中职学生,这些学生主要是位于甘肃省中东部干旱地区的定西、平凉、庆阳、天水、白银、陇南市和临夏等地区的县、镇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协作会会长、陕西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李明富说,天津是陕西与东部省市职教交流合作办学中规模最大的地区。希望通过此次签约,两省市在职教师资互聘、新专业开发等方面能够进行更加深度的合作,并借助天津职教资源的优势,实现合作双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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