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设立专项基金 800万奖励职业院校及技能大赛优秀师生
3月2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2011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闻发布会,宣布设立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励专项资金,自2010年起,对在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3月2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2011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闻发布会,宣布设立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励专项资金,自2010年起,对在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励办法》规定:一、对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给予奖励。按获奖项目(包括团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奖励,每个获奖项目奖励5000元。二、对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给予奖励。按获奖项目(包括团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奖励,每个获奖项目奖励5000元。三、对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项目的学校给予奖励。按获奖项目(包括团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奖励,每个获奖项目奖励5万元。奖励资金专项用于相关专业教学成果整理、专业教学方案研究、专业课程和教材开发。四、对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项目的学校给予奖励。按获奖项目(包括团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奖励,每个获奖项目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专项用于相关专业教学成果整理、专业教学方案研究、专业课程和教材开发。五、对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赛项的教研支持团队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相关领域的教育教学研究和专业课程开发等。
  据悉,2011年的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将于4月7日至22日进行,各级参赛学生达30万人。大赛还扩大了竞赛覆盖面,由去年14个专业37个赛项增加到今年的18个专业49个赛项。在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中职组选手,继续享受免试对口升入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学习的奖励政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对高职组在省级决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可接收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对省决赛中取得合格成绩的选手,按有关规定经申报核准可晋升相应的职业资格。省财政将总共拟拿出800万元奖励2010年在全国、全省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校、指导教师和获奖选手,资助学生的学习;推动学校、教师积极进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山东省教育厅总督学徐曙光表示,山东是制造业大省,技能型人才紧缺问题十分突出,结构型的“用工荒”也已经显现。山东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使“山东制造”在市场上更加具有竞争力,在需要大批工程师和管理人才之外,迫切需要大批高素质的劳动大军和技能型人才,更加需要大量的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大赛的目的,就是引导职业学校改革教学模式,改变职业教育“动口不动手”的现象,实现职业教育的“五个对接”,即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方案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对接,真正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劳动力资源素质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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