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地区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的名称;不接受跨省组队报名。
2.参赛队组成:每支参赛队由2名2011年在籍高职学生组成,性别不限,包括队长1名。
3.指导教师:每个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2名,一名为技术类指导教师,一名为信息服务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经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
4.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在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任何情况下,不允许更换新的指导教师,允许指导教师缺席。
二、指导教师须知
1.严格遵守赛场的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竞赛,持证进入指导区对参赛队进行指导。
2.在竞赛的规定的指导时段内对参赛队进行指导,指导用时计入竞赛用时。
3.指导教师必须预先报名,确定后不允许更换。指导教师以实名制进入指导区。
4.在竞赛过程中,指导教师应严格遵守大赛的统一安排进入指导区,准时进场、准时离场,不能借故拖延。
5.指导教师进入指导区后,仅限于口头指导,仅限于在赛场指导区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串岗。如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该参赛队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6.参赛队有权自主选择放弃指导,在办理有关手续之后,可以拒绝指导教师指导。
三、竞赛选手须知
1.竞赛选手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和工艺准则,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选手凭证进入赛场,在赛场内操作期间应当始终佩带参赛凭证以备检查。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允许自行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纸质资料(相关技术资料的电子文档由组委会提供),不许携带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如U盘),不得携带成品印制电路板。竞赛承办单位提供计算机以及竞赛需要用到的所有相关设备及工具(局域网,不允许上外网,电脑的USB接口贴封条,选手在竞赛期间不得复制文件)。
4.各参赛队应在竞赛开始前一天规定的时间段进入赛场熟悉环境,入场后,赛场工作人员与参赛选手共同确认操作条件及设备状况,参赛队员必须确认材料、工具等。
5.竞赛时,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赛位上完成竞赛项目,严禁作弊行为。
6.竞赛过程中,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比赛的(例如因操作原因发生短路导致赛场断电的、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现场监赛员有权中止该队比赛。
7.在第一天的比赛期间,选手在9:30~17:30连续工作,食品、饮水等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8.凡在竞赛期间内提前离开的选手,不得返回赛场。参赛选手进出不得携带任何与比赛有关的物品。
9.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工作风格,在参赛期间,选手应当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及设备摆放符合生产操作原则,如果过于脏乱,裁判员有权酌情扣分。
10.在比赛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11.参赛队欲提前结束比赛,应向现场裁判员举手示意,由裁判员记录比赛终止时间,比赛终止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
12.每个参赛组通过局域网提交比赛结果给裁判组,提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17:30。延期提交视作比赛成绩为零分。
13.因保密要求,参赛队提交的任何文件中不得出现单位名称、设计者姓名;文件名称如不符合命名规则,体现单位信息与编号信息的,该队竞赛成绩将被取消。
14.各竞赛队按照大赛要求和赛题要求提交递交竞赛成果,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记号。
15.竞赛操作结束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在比赛结果的规定位置做标记,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离开赛场前,参赛队须将竞赛现场恢复到初始状态,并经裁判员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