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中职组“龙工杯”现代物流技能比赛签约仪式举行
6月1日,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龙工杯”现代物流技能比赛赞助支持单位签约仪式在津举行。教育部职成教司司长葛道凯、副司长刘建同,职成教司成教处处长张志坤、副处长蔡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任豪祥、培训部主任郭肇明,天津市教委主任靳润成、副主任刘欣、职教处处长李刚、职教中心主任孟志咸等领导出席仪式,大赛冠名赞助支持单位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叉车事业部总经理谢英华、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络捷斯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邵清东和承办单位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党政领导参加了签约仪式。
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龙工杯”现代物流技能比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11〕2号)精神,现就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龙工杯”现代物流技能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1. 比赛时间:2011年6月23日中午前报到,23日下午安排选手熟悉赛场、召开领队会,23日晚进行理论考试,24-25日进行现代物流技能比赛,26日下午颁奖。 2. 比赛地点: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天津市西青区侯台东育才路2号) 二、比赛项目与要求 比赛项目:现代物流中心作业团体赛、叉车操作单项赛和物流单证单项赛。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先参加物流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理论知识考试”),比赛成绩由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和各赛项实操成绩两部分组成。 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龙工杯”现代物流技能比赛规程(见附件1)由专家组制定,以保证比赛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组织领导 本届比赛在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办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天津市教委 承办单位: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络捷斯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赞助单位: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络捷斯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届比赛由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龙工杯”现代物流技能比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统一领导。执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赞助单位、技术支持单位代表和各参赛代表队领队等组成,下设仲裁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判委员会和赛务委员会。执委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 任豪祥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 副主任委员:蔡 妍 教育部职成教司成教处副处长 李 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职教处处长 崔介何 北京物资学院教授 杨 帆 北京市商务科技学校校长 蓝仁昌 环众物流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建成 上海市物资学校校长 朱为刚 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校长 谢英华 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叉车事业部总经理 邵清东 北京络捷斯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秘 书 长: 朱为刚(兼) 副秘书长: 郭肇明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教育培训部副主任 邵清东(兼) 张宝起 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副校长 陈晋闽 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委 员: 各参赛代表队领队 四、组队与报名 本届比赛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参赛。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1名负责人任本地区参赛代表队领队,全权负责代表队参赛事务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一)报名人数 代表队各赛项最多报名人数如下: 物流中心团体赛:3人; 叉车操作单项赛:2人; 物流单证单项赛:2人; 各代表队人数不得超过11人(包括1名领队、7名选手、3名指导教师,每赛项1名指导教师)。 (二)报名对象为2011年在籍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学生,不限性别、年级,年龄在25岁以下。 (三)为确保参赛人员信息安全、可靠,2011年的报名工作仍采取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并行的报名方式。各地负责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工作,按大赛组委会《关于在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实行网上报名的通知》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大赛报名表(见附件2)、免冠正面1寸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名称和选手姓名)、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各地负责填写的大赛回执(见附件3)等纸质材料于2011年5月20日前报至大赛筹备处,以便核对信息。 (四)网上报名试运行时间为2011年4月22日-29日,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5日- 5月20日。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 大赛筹备处(会务组)设在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侯台东育才路2号 邮编:300384 联系人:刘学颖 电 话:022-23792300 15620069309 传 真:022-23792300 邮 箱:tjwx_66@sina.com 五、其他 比赛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比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比赛期间的场地和必要的交通,由承办单位提供。请各地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参赛代表队踊跃参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