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会计技能比赛规程

  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中职组会计技能比赛规程

  (一)比赛项目

  会计实务(会计电算化、翻打传票和点钞),为个人赛项目,每位参赛选手必须参加全部三项内容的比赛。

  (二)命题依据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参照财政部新近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和现行税法,组织相关专家命题。

  (三)比赛时限

  1.会计电算化操作:180分钟。

  2.翻打传票:10分钟。

  3.点钞: 多指多张和单指单张各5分钟。

  (四)报名组队

  1、各省(区、市)限报1个参赛队,各参赛队限报参赛选手4名,领队1名,指导教师4名。

  2、参赛选手必须为2011年在籍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学生,不限性别、年级,年龄在25岁以下。

  (五)成绩评定办法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裁判组负责。

  2.选手个人总成绩按三项比赛内容实际成绩的一定权重折算。其中:会计电算化权重为60%,点钞权重为20%,翻打传票权重为20%。

  3.会计电算化项目按满分(100分)折算为总成绩的60分,点钞、翻打传票按最高得分选手成绩折算为总成绩的20分,其他选手成绩按占最高得分选手成绩的比例折算。举例:若点钞项最高得分选手成绩为300分,则该选手点钞项折算的总成绩为20分,某一选手点钞项成绩为150分,该选手点钞项折算的总成绩为10分(150÷300×20)。成绩折算保留两位小数。

  (六)奖项设置

  1.参赛选手奖

  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数量分别占参赛选手总数的10%、20%、30%,其余为优秀奖。

  2.指导教师奖

  大赛为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

  (七)比赛细则

  1、《会计电算化比赛细则》见附件1;

  2、《翻打传票比赛细则》见附件2;

  3、《点钞比赛细则》见附件3。

     附件:相关项目比赛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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