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司函〔2011〕250号
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高职高专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单位: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已经连续举办四届。四年间,大赛对于引领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展示职业教育发展成果、推进中国特色职教体系建设、营造发展职教社会氛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做好2012年赛事筹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秉承公益性、统一性、专门化和普惠性原则,以学生为主体,进一步深化“教产合作、校企合作”,提高社会参与面和专业覆盖面,完善制度建设,提升组织化水平,努力扩大国际影响与合作。
二、项目范围
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所设赛项,将按照制造业为主、兼顾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体现国家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的原则,主要从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历年来所设比赛项目(含中、高职所有赛项)中,经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后遴选确定。根据需要,适当增设新的赛项。
三、项目要求
坚持技能竞赛与行业用人、岗位要求、技术进步以及教学改革相结合,引导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培养模式、评价模式和教学改革;坚持个人能力与团队协作相结合,突出职业素养展示;坚持技能比赛与素质考察相结合,将专业知识考察纳入比赛内容(不限形式);坚持现场比赛与展示体验相结合,统一设计体验环节、专业展示和比赛内容;吸引企业参与竞赛项目设计、提供技术和条件保障;赛项应尽可能利用、使用原有器材和技术平台。
四、申报单位
原则上由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职高专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牵头联合行业、企业、职业学校进行申报。鼓励其他有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牵头,联合企业、职业学校申报。
五、其他
1.教育部将联合各主办单位,成立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作组,对申报赛项进行评议、遴选。
2.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预定于2012年6月底举行,主赛场设在天津市,请各申报单位据此安排赛项工作计划。
3.申报项目需提交《赛项申报书》和《赛项规程概要》(详见附件1、2),申报新设项目可经大赛工作组论证通过后提交《赛项规程概要》。
4.赛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0日。请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文本,加盖主申报单位印章邮寄至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产合作处,同时发送电子稿至指定邮箱(两个邮箱同时发送)。
通信地址: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产合作处(100816)
联系人:娄权鑫,电话/传真010-66096809
文件撰写与申报工作技术咨询
联系人:郭 泉,电话:010-88410017
5.欢迎企业参与和支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内容可访问技能大赛官方网站 http://www.nvsc.com.cn 和技能大赛网站http: //www.chinaskills.org。
附件: 1.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竞赛项目申报书.doc
2. 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竞赛项目规程概要.doc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抄送:农业部科教司,卫生部科教司,天津市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