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摄影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2-01-06 14:17:38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省代表团成员、参赛院校及承办院校师生、各新闻媒体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大赛的志愿者等相关单位或个人拍摄的有关于大赛的纪实图片皆可投稿。

各参赛代表团、新闻单位、职业院校及相关集体和个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11]2号)精神,为加强大赛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决定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上举办大赛纪实图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省代表团成员、参赛院校及承办院校师生、各新闻媒体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大赛的志愿者等相关单位或个人拍摄的有关于大赛的纪实图片皆可投稿。

    二、作品内容

    2008年至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期间纪实图片。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大赛主题,健康、向上,给人以启发或激励。

    2.作品必须是原创,符合纪实图片不改变时空的原则。3.作品大小不得小于1M,JPG格式;并保留原稿,以便查对。

    4. 作品必须附上100字内的图片内容文字说明;并标明作者、工作单位及通讯方式。

    5.作品允许包含组图,作品数量不限。

    6.主办方享有对参选作品进行非商业性质的展览权和编辑宣传品、画册的权利。

    四、投稿时间和方式

    1.投稿时间:2011年11月15日至30日。

    2.投稿方式:nvscnews@163.com

    3.QQ在线传或离线文件,技能大赛群:75188334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5名

    二等奖:10名

    三等奖:20名

    优秀奖:50名

    以上获奖作品均由大赛组委会和大赛网站颁发获奖证书及相应奖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刘老师
    联系方式:022-27403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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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