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

2011-09-06 14:34:29
比赛时间:2011年10月22-25日;22日报到,23-24日比赛,25日颁奖。 比赛地点:沈阳市信息工程学校(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大道91号)。

    教职成厅函[201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我部决定举办2011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1.比赛时间:2011年10月22-25日;22日报到,23-24日比赛,25日颁奖。

    2.比赛地点:沈阳市信息工程学校(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大道91号)。

    二、比赛项目

    1.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项目1)

    2.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项目2)

    3.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化教学比赛(项目3)

    三、比赛要求

    1.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

    此项目考核教师根据单元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搜集信息、组织信息及运用信息技术辅助教学的能力。参赛教师现场展示自主研制或参与研制的多媒体教学软件,并对该软件的创新点、辅助教学作用和使用效果进行讲解。

    (1)参赛软件应是针对一个相对完整的教学单元内容设计开发的软件,或者是某一多媒体教学软件的一个完整部分,可为模拟仿真软件、多媒体教学课件、学生自主学习软件、网络课程等,能够脱离平台运行。

    (2)参赛软件应能实现助教、助学功能,有明确的导航,界面统一,支持人机交互、界面操作,可为单机版或网络版,其软件开发平台和制作工具、风格形式不限。

    (3)参赛软件应是参赛教师自主研制或参与研制的多媒体教学软件。

    (4)赛前完成软件制作,按照参赛教师抽号顺序进行比赛,参赛教师展示、讲解多媒体教学软件10分钟,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2.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此项目考核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突出教学重点、突破教学难点或者完成特定教学任务的能力。参赛教师现场讲解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及其预期的教学效果。

    (1)教学设计应基于信息化环境,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应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教学效果。是针对1-2课时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2)教学设计可以选择课堂教学、实训教学及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可以是一个独立的教学单元,也可以是某一个教学单元中的部分内容,但应保证其教学的完整性。

    (3)教学设计应有教案、现场说课稿,以及现场讲解演示光盘(含供演示用的多媒体教学资源)。

    (4)信息化教学设计应是参赛教师原创。

    (5)赛前完成教学设计,按照参赛教师抽号顺序进行比赛,参赛教师讲解教学设计10分钟,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3.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化教学比赛。

    此项目考核教师信息化教学设计和运用教学设备实施教学的能力。参赛教师针对限定的教学内容,讲解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现场操作提供的教学设备和用具,演示设计效果。

    (1)应根据限定的教学内容、按照自定义的真实情境、利用现场提供的真实设备,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完成设备操作。

    (2)教学设计应有教案、说课稿,以及现场讲解演示光盘(含供演示用的多媒体教学资源)和设备配置文件。

    (3)教学设计应是参赛教师原创。

    (4)按照参赛教师抽号顺序进行比赛,参赛教师讲解教学设计20分钟(含现场设备操作),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四、比赛内容说明

    1.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和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1)教学内容不限学科和专业。参赛作品可以是德育课程和文化基础课程,也可以是专业技能课程的教学内容。

    (2)如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和文化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应依据教育部新修订的德育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8〕7号)、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3号)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3)如是机械制图、机械基础、金属加工与实训、机械常识与钳工实训、电工技术基础与技能、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电工电子技术与技能、土木工程力学基础、土木工程识图技术等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应依据教育部新颁布的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8号)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2.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化教学比赛。

    教学内容限定为信息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的“DHCP技术高级应用”和“安全接入控制”,详见附件1。

    五、举办单位1.主办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辽宁省教育厅

    2.承办单位:沈阳市教育局3.协办单位:沈阳市信息工程学校、神州数码网络(北京)有限公司

    4.支持单位:浙江亚龙科技集团、上海新朋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六、组织机构

    1.组委会

    顾   问:鲁 昕  教育部副部长

    陈超英  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陈海波  沈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刘延申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

    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华中师范大学教授

    主 任 委 员:葛道凯  教育部职成教司司长

    王继平  教育部职成教司巡视员、教育部职业技

    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长

    刘素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副巡视员

    张福昌  辽宁省教育厅厅长

    王 玲  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苏文捷  沈阳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委员:王扬南  教育部职成教司副司长

    陈盈晖  教育部科技司副司长

    徐玉斌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主任

    苏雨恒  高等教育出版社社长

    王晓芜  中央电化教育馆副馆长

    罗方述  教育部信息中心副主任

    唐国华  辽宁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 铁  沈阳市教育局副局长

    委   员:葛维威  教育部职成教司教学与教材处处长

    郭春鸣  教育部职成教司师资与科研处处长

    朱 峰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处长

    陈 莉  中央电化教育馆网络处处长

    章雪冬  辽宁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

    司群生  沈阳市教育局职成处处长

    程庆梅  神州数码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 光  北京神州数码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继权  中国亚龙科技集团浙江亚龙教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燕群  上海新朋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各代表队领队

    2.秘书处

    秘 书 长:葛维威  教育部职成教司教学与教材处处长

    副秘书长:章雪冬  辽宁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

    司群生  沈阳市教育局职成处处长

    3.仲裁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玉斌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主任

    委  员:郭春鸣  教育部职成教司师资与科研处处长

    朱峰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处长

    4.评判委员会

    主任委员:程建钢  清华大学教育技术研究所教授

    委  员:姜丽萍  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教研中心副主任

    魏 民  辽宁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郭兴社  中软集团安全事业部总经理

    七、奖项设置

    1.大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个人奖按比赛项目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总数的20%、三等奖占总数的30%,其余为优秀奖。团体奖设最佳组织奖10个。

    2.比赛获奖作品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结果无疑后,教育部将公布获奖名单。

    八、参赛办法及要求

    1.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赛。

    2.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和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每个代表队每个比赛项目最多可报5名教师参加比赛。每个比赛项目的参赛作品不得有学科和专业类(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为准)的重复。如:不可报送两件语文学科或者两件土木水利类的作品参赛。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化教学比赛的每个教学内容每个代表队限报1名教师参加比赛。

    3.参赛教师应是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性别、年龄不限。

    4.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5.比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禁止参赛教师进行个人情况介绍。

    6.参赛软件应在Windows系统下或IE浏览器下能直接运行,光盘须查杀病毒,以免影响比赛。

    7.参赛教师自备笔记本电脑参加比赛,大赛只提供备用计算机,如有特殊需要,请提前与会务组联系。

    8.本届大赛采用统一的多媒体教学录播系统,现场对参赛作品进行录制,以供赛后作品公示,获奖作品展示、交流和共享等使用。请参赛教师于赛前登录大赛技术支持网站(www.edudasai.org.cn)安装多媒体录播系统软件。

    九、资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请于2011年9月29日前,填写报送《2011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表》(附件3)的“单项报名表”、“报名汇总表”和《代表队组成人员回执》(附件4)。

    2.各单位请于2011年10月17日前,报送相关参赛材料。具体为:项目1报送多媒体教学软件演示光盘3份、讲解稿5份;项目2报送教案5份、说课稿5份、现场讲解演示光盘3份;项目3报送教案5份、说课稿5份、现场讲解演示光盘3份,以及设备配置文件的光盘3份。所有文字材料的电子文稿应一并刻录到演示光盘中。报送的材料用于组委会审核作品、评委熟悉作品和评审作品、仲裁委员会和评判委员会审议作品等环节,报送的材料应与比赛现场使用的一致。

    3.参赛材料请用档案袋单独分装,档案袋封面要粘贴一份填好后的“单项报名表”(见附件3)。材料的其它位置不得出现参赛教师的任何信息。材料须用A4纸打印,纵向左侧装订。

    4.请将上述材料用EMS寄至沈阳市教育局职成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二经街55号,邮编:110014)。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会务组电子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

    十、其他

    1.会务组联系方式:024-22879511,13998358051(伍革非),15040372006(关旻韦)。Email:qgxxhds@163.com和jxjc@moe.edu.cn

    2.会务组将于报到当天在沈阳桃仙机场、沈阳北站安排接站。请参赛单位于10月18日前,将抵沈、返程车次(航班)信息(附件5)发送至会务组电子邮箱。如由其他站点抵达,请提前与会务组联系接站事宜。请各代表队尽量自行预定返程票,如确需会务组预定的,请提前联系。

    3.自行前往报到地点乘车路线:沈阳北站乘坐152、216路,在西塔下车后,前方路口右转前行即到;从桃仙机场乘机场大巴到马路湾(终点站)下车后,乘出租车到宾馆约10元。

    4.报到地点、代表队驻地:沈阳军区金城宾馆(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号,电话:024-23168888)。

    附件:1.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化教学比赛内容.doc

    2.2011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评分指标.doc

    3.2011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表.doc

    4.代表队组成人员回执.doc

    5.代表队抵沈、返程车次(航班)信息.doc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