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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中职组建筑工程技术技能比赛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11〕2号)精神,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共同举办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建筑工程技术技能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6月22日至23日上午报到;24日上午开幕式;24日下午至25日比赛;26日下午颁奖;27日上午闭幕式。
地点: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天津市大港区学苑路600号)
二、比赛项目与要求
(一)项目
1.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广联达杯”工程算量比赛;
2.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天煌杯”楼宇智能化(安防布线调试)比赛;
3.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天煌杯”建筑设备安装与调控(给排水)比赛;
4.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中望杯”建筑CAD比赛。
(二)要求
本届比赛只设学生组。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基本要求和相关行业职业技能要求,制定了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建筑工程技术技能比赛规程(见附件1),比赛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判和确定名次。
三、组织领导
本届比赛在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办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天津市教委
承办单位: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支持单位: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鲁班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市斯维尔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大赛组织委员会要求,本届比赛由执行委员会统筹领导,执行委员会由主办、承办、支持单位代表,评委和各参赛省(区、市)领队等组成。下设秘书处、专家委员会、裁判委员会、会务组。执行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 任 委员:王 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司长)
副主任委员:陈 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副巡视员)
李竹成(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理事长)
葛维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中职学校处处长)
委 员:
路 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劳动与职业教育处处长)
刘桂华 (天津市教委职教处副处长)
孟学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劳动与职业教育处调研员)
徐家华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副秘书长)
胡晓光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远程教育部副主任)
王 钊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院长)
何 辉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裴 涛 (辽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王群依 (江苏省建筑管理总站总工程师)
张宝军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授)
黄华圣 (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贾晓平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杨宝明 (上海鲁班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
彭 明 (深圳市斯维尔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徐立军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各参赛代表队领队
秘书长:路 明(兼)
副秘书长:徐家华(兼)、胡晓光(兼)
四、组队与报名
(一)组队方式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建设局,组织中等职业学校经过选拔组成本地参赛代表队,统一组织报名。请各代表队指定1名负责人任本地区领队,全权负责代表队参赛事务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并选派指导教师随队担负赛前指导及赛期学生管理工作(每个比赛项目不超过2名)。受比赛规模所限,各参赛队总人数不得超过23人(包括选手、指导教师、领队等)。
(二)报名对象
2011年度在籍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学生,不限性别、年级,年龄在25岁以下。
(三)报名方法
为确保参赛人员信息安全、可靠,2011年的报名工作仍采取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并行的报名方式。各地负责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工作,按大赛组委会《关于在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实行网上报名的通知》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大赛报名表(见附件2)、免冠正面1寸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名称和选手姓名)、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各地负责填写的大赛回执(见附件3)等纸质材料于2011年5月25日前报至比赛筹备处,以便核对信息。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5日。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
(三)报名地点:比赛筹备处(会务组)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学苑路600号
邮编:300270
联系人:李岩(13516115373)
联系电话:022-63303316
传真:022-63303872
E-mail:tjjndsjz@163.com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联系人:胡晓光
联系电话:010-58934720
五、其他
比赛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比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比赛期间的场地和必要的交通,由承办单位提供。
本届比赛的官网为中国建设教育网http://www.ccen.com.cn, 有关比赛的文件和通知可以通过此网站进行查阅、下载;也可向比赛筹备处电话询问。有关情况还可登录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点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栏目或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nvsc.com.cn进行查阅。
附件:1.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建筑工程技术技能比赛规程.doc
2.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建筑工程技术技能比赛选手报名表.doc
3.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建筑工程技术技能比赛回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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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