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司函[201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11〕2号)精神,现就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会计技能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的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6月14日中午前报到,14日下午召开领队会,15日比赛,16日上午颁奖。
地点: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仓南街69号)。
二、比赛项目与要求
比赛项目:会计实务(会计电算化、翻打传票、点钞)。
命题依据:根据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参照财政部新近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和现行税法,组织专家制定“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会计技能比赛规程”(见附件1)。
三、组织领导
本届比赛在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办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山东省潍坊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
赞助单位:畅捷通软件有限公司、大连爱丁数码产品有限公司、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执行委员会:
主任委员:
刘建同(教育部职成教司副司长)
副主任委员:
徐曙光(山东省教育厅总督学)
王桂英(山东省潍坊市副市长)
委员:
张志坤(教育部职成教司成教处处长)
蔡 妍(教育部职成教司成教处副处长)
邢顺峰(山东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处长)
张国华(山东省潍坊市教育局局长)
于建平(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校长)
刘晓玉(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陈国平(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商学院副院长)
徐 俊(武汉市财政学校副校长)
肖 彬(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副校长)
陈江北(畅捷通软件有限公司经理)
王猛刚(大连爱丁数码产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保华(中国财政经济出版分社社长)
各参赛代表队领队
秘书长:
蔡 妍(兼)
副秘书长:
姜玉亭(山东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调研员)
张法成(山东省潍坊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升全(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副校长)
郑保华(兼)
仲裁委员会:
主 任:张志坤(兼)
副主任:刘晓玉(兼)
蔡 妍(兼)
四、组队与报名
比赛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经过选拔组建代表队参赛。请各地指定1名负责人任领队,负责参赛事务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一)报名人数
各省(区、市)限报1个参赛队,各参赛队限报参赛选手4名,领队1名,指导教师4名。
(二)报名对象
报名对象为2011年在籍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学生,不限性别、年级,年龄在25岁以下。
(三)报名方式
各地负责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工作,并将比赛报名表(见附件2)、免冠正面1寸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名称和选手姓名)、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各地负责填写的比赛回执(见附件3)等纸质材料报至会计技能比赛筹备处。筹备处设在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20日。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仓南街69号
邮编:261011
联系人:王戈弋、马俊志
联系电话:13806369456、13791649765;0536-6107161
传 真:0536-6107161
邮 箱:wanggey@sohu.com
五、其他
1. 报到当天,济南遥墙国际机场、济南火车站、青岛流亭国际机场、青岛火车站有专人引导;同时,潍坊南苑机场、潍坊火车站有专人接站。
2. 比赛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比赛期间,各代表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比赛期间的场地和必要的交通,由承办单位提供。请各地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参赛代表队,踊跃参赛。其他有关事宜,可向会计技能比赛筹备处询问。可登陆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ud.cn,点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栏目查阅本通知,下载相关附件内容。也可登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http://www.nvsc.com.cn 或中职组会计技能比赛网站http://www.kjnvsc.com,了解更多比赛信息。
3. 为及时解答各代表队报到和有关赛事的问题,比赛筹备处开通了QQ服务群在线服务。群号是:90295729。申请加入群时,提交的请求验证信息格式为:“单位名称+用户真实姓名”,并在通过验证后及时将群名片修改为这一格式,并填写联系方式。
附件:
1. 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会计技能比赛规程.doc
2. 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会计技能比赛报名表.doc
3. 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会计技能比赛回执.doc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