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11]2号),大赛高职组(天津)将设置机器人技术应用、机械部件创新设计与制造、光伏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三网融合与网络优化、芯片级检测维修与信息服务、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英语口语等7个竞赛项目,涉及制造与工程技术、电子信息与通信技术、艺术创作与社会服务等3个专业领域。为作好赛事筹备工作,现启动分赛项预报名工作。
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根据赛事方案(附件1)和赛项说明(附件2),申报拟参赛项目及参赛队数量。请各地填写预报名反馈表(附件3),并于2011年3月28日前发电子邮件或传真至我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我司将根据各地预报名情况和各赛项的承办能力确定各地分赛项参赛限额,并在正式报名通知中公布。各地应按所报参赛项目,通过组织相应的选拔比赛确定正式报名队资格。
为充分发挥技能大赛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引导作用,大赛期间高职组赛场将对外开放。大赛同期,在天津还将举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暨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四周年成果展示会等活动。各地可组织本地师生、家长、宣传媒体等赴现场观摩、交流,具体接待安排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杨 诚 林 宇
电话/传真:010-66096232
邮箱地址:gzjnds@moe.edu.cn
附件:1.“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天津)方案
2.“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项(天津)说明
3.“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项(天津)预报名反馈表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天津)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适应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需要,在制造与工程技术、电子信息与通信技术、艺术创作与社会服务等领域,以先进技术应用为主题,展示知识经济时代高技能人才培养定位与职业岗位特点;以行业(企业)为主导,以真实生产(工作)项目为载体,倡导不同专业间无界化协同完成(工作)任务;以开放赛场为平台,吸引用人部门及社会各界关注、了解、体验赛项,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以世界技能大赛规则及要求为参考,积蓄未来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能力。
二、基本原则
1.技能竞赛与教学改革相结合:以技能竞赛为平台,努力适应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引导高职教育教学改革方向。
2.高技术与高效率相结合:企业主导并实质性参与赛项设计,全面提供技术支持和后援保障,突出先进工艺设计技术、产品制造技术、控制技术、流程管理优化技术、现代信息技术的实际应用,重视质量与成本意识、绿色环保与节能减排意识、社会责任与服务意识的体现。
3.个人发展与团队协作相结合:高职组竞赛均为团体赛,在展示个人风采的同时,注重考察选手的职业道德与协作精神。
三、竞赛项目
本次大赛高职组(天津)设置机器人技术应用、机械部件创新设计与制造、光伏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三网融合与网络优化、芯片级检测维修与信息服务、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英语口语等7个竞赛项目,涉及制造与工程技术、电子信息与通信技术、艺术创作与社会服务等3个专业领域。
四、竞赛规程
采取现场竞赛的方式,每个参赛队按照竞赛项目要求,完成项目的设计、加工、安装、调试、维护、运行及答辩等任务,根据任务完成质量、完成时间及文明生产情况(工作态度、安全意识、职业规范、环境保护、成本控制等)评定竞赛成绩。
赛前公布比赛用设备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操作指南以及刀具、工具、量具、材料等详细清单。
五、竞赛组织
1.参赛范围
2011年在籍全日制高职学生,不分性别、年级。
2.报名办法
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每队由同一学校在籍高职学生组成,限报2~6人,每支代表队可报1~2名选手所在学校指导教师(具体参见赛项说明),每个省份可报一名领队。
3.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时间拟定于2011年6月下旬,赛事2~3天;地点,天津市。
4.奖励办法
高职组竞赛拟只设团体奖,每位获奖选手和指导教师均可获得相应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