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省长批示 职业学校师资共享试点
2010-06-19 02:21:48
吉林省省长韩长赋日前对民建吉林省委提交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的《关于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师资共享建议》的团体提案作出了详细批阅。韩长赋省长和陈晓光副省长还要求省教育厅认真研究,在全省2009年的职业教育发展中参考和吸纳。
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师资共享是指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实行优质教师的互聘。在《关于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师资共享建议》的提案中,民建吉林省委指出,目前,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师资整体素质相对不高,基础知识和实际能力偏低,专业学术带头人较少。在社会地位、经济地位等方面享受不到与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同等的地位,难以吸引教育和科研能力较强的中青年教师。各中等职业学校仍是以人才单位所有制为基础,固定编制为导向的封闭管理机制,指令性的工资制度、低待遇和平均主义情况普遍存在,不能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基于此,他们认为实行中职学校师资共享是中等职业学校之间优质师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重要途径,是节省教育资金,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
提案建议,为使中等职业学校互聘教师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应建立“互聘教师工作信息管理平台”。该平台是实施教师互聘和管理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互聘教师工作的一个宣传窗口。平台设有信息发布系统、互聘教师管理系统、信息检索系统、学术论坛、数据库、表单下载和提交等功能。同时建议,通过校企联合办学的方式或实行特聘的方式,活化社会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让企业中有一技之长的高级技术人才走上中等职业教育的讲台,把他们在生产实践中总结、积累的技术和技能传授给学生,教、学、用紧密结合,把中等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结合起来。
(《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