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中职筹办三年到期 未达要求不得招生

  近几年经福建省、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筹办的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筹办期限3年已满,如达不到设置要求的学校,今年将不再作为招生资格学校公布。福建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09年具有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认定工作。对独立设置但尚未达到合格校标准的中职学校,经审批已与省级及以上重点中职学校开展联合办学的,允许其保留中职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对社会公布。

  按规定,凡尚未就业的初、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城乡待业青年、复退军人选择中职学校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含实行半工半读、高中毕业生一年学制)的,都要通过电子学籍注册,列入全日制学生管理。在职的企业员工和在籍军人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也要实行电子学籍注册纳入在校生统计管理。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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