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日前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专家,围绕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历时三个多月的专题调研。
调研针对我省存在的高职院校数量偏低、规模偏小,专业结构不合理;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落后;师资队伍建设跟不上高职快速发展的需要,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没有真正形成;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长效、稳定、紧密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就业准入制度不健全,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过高影响高职毕业生就业;对民办高职教育的扶持政策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改革发展的路径选择。
整合资源,扩大校均规模,不断提高办学效益。
要打破部门所有、资源独享的格局,整合资源,提高办学效益;要坚持高起点准入、高标准建设的原则,严格审批和准入制度,严格控制数量规模的盲目扩大,努力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由外延型发展向内涵型建设的转变,不断提高办学效益;要积极开展示范性学校建设,选择优秀的高职院校优先支持,使其引领和推动高职教育的发展。
发挥优势,突出特色,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布局。
要结合辽宁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特别是面对建设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新形势,要进一步优化高职院校的专业结构布局,要在突出特色、打造品牌的前提下,灵活设置和调整专业。政府人力资源部门要定期开展人才市场需求预测,招生就业管理部门做好分专业的就业率情况统计,及时向社会发布权威的人才需求和就业率信息,指导高职院校及时进行专业调整,防止出现人才短缺和浪费并存的问题。
进一步增加政府对高职教育的投入,加强校企合作,不断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在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模式的基础上,应运用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政策导向及法律法规等各种手段,完善校企合作措施,保证校企合作向纵深和规范化发展。要进一步明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规范实施校企合作的途径、方式等。对投资高职院校并建立长期、稳定实训基地的企业,依据安排学生实习的数量应给予税费减免或资金的支持。
积极扶持民办职业院校的发展,为民办学校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抓紧建立、完善我省民办教育工作管理体制,尽快建立和实施省政府民办教育厅际联席会制度。应设立民办高校持续发展支持资金。对于民办高职院校在校园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应当享受与公办院校相同的减免待遇。
(信息来源:《北国网》200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