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职教新政 提倡建立“学分银行”
2010-06-19 02:14:17
5月20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了职业教育改革新政,要求所有职业院校都要开展校企合作,提倡建立“学分银行”,推行弹性学习制等。
山东省要求,要实行中职学生顶岗实习一年、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不少于半年的制度。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段安排学习和实习时间。所有职业院校都要与相关企业、用人单位建立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凡能够实行“订单培养”的学校或专业,都要积极与企业、用人单位联系,并签订“订单培养”协议,为企业“量身定做”培养人才。
全省职业院校要积极推行弹性学习制度,继续推动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学制度改革,建立“学分银行”,鼓励工学交替,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为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提供制度保障。山东省还提倡建立毕业生召回制度,毕业后就业有困难或就业后不能适应岗位技能要求的学生,可以回原校复读。
山东省教育厅表示,实训基地要与职业环境“零距离”对接。职业院校首先要建好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工位要满足办学规模需求,努力构建“仿真”或“全真”的实践教学环境,实现与职业工作环境的“零距离”对接。省级以上示范专业和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点)必须建有独立的校内实习实训基地。
山东省要求,每个毕业生要至少获得一个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要组织好“双证互通”试点,逐步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之间的互认互通。
(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