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高职组“汽车维修与故障排除”竞赛项目说明(草案)
2010-06-27 06:10:33
1.竞赛目的
通过比赛,检验参赛队的团队协作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汽车维修能力、汽车故障诊断与排除能力、职业素养、效率、成本和安全环保意识。引导高职教育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步伐,加强企业参与学校教学和校企合作力度。
2.竞赛内容
竞赛参照国家职业资格“汽车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2005版)”三级的知识、技能要求,结合高职教育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方向,设置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汽车发动机分解、检修与装配;汽车综合故障诊断三部分内容。
3.竞赛方式
比赛采用团队方式进行,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其中队长1名,并可配2名指导教师。参赛选手须为2010年同校在籍高职学生,男女不限。
比赛期间,允许参赛队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则,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参赛选手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指导,接受指导的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
赛场开放,允许观众在不影响选手比赛的前提下现场参观和体验。
4.成绩评定方法
比赛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占35%,发动机的拆装与检测占30%,汽车综合故障诊断占35%。其中,实操部分中包含6%的文明、环保与操作规范分值。
文明生产评价包括工作态度、汽车维修常识和技能、职业规范、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抗工作环境干扰能力、与裁判沟通能力等方面。
通过比赛,检验参赛队的团队协作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汽车维修能力、汽车故障诊断与排除能力、职业素养、效率、成本和安全环保意识。引导高职教育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步伐,加强企业参与学校教学和校企合作力度。
2.竞赛内容
竞赛参照国家职业资格“汽车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2005版)”三级的知识、技能要求,结合高职教育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方向,设置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汽车发动机分解、检修与装配;汽车综合故障诊断三部分内容。
3.竞赛方式
比赛采用团队方式进行,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其中队长1名,并可配2名指导教师。参赛选手须为2010年同校在籍高职学生,男女不限。
比赛期间,允许参赛队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则,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参赛选手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指导,接受指导的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
赛场开放,允许观众在不影响选手比赛的前提下现场参观和体验。
4.成绩评定方法
比赛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占35%,发动机的拆装与检测占30%,汽车综合故障诊断占35%。其中,实操部分中包含6%的文明、环保与操作规范分值。
文明生产评价包括工作态度、汽车维修常识和技能、职业规范、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抗工作环境干扰能力、与裁判沟通能力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