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高职组“楼宇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项目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地区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名称;不接受跨校组队报名。
    2.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队员因故不能参赛,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规定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3.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4.参赛队员统一着装,须符合安全生产及竞赛要求。
    5.参赛队员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文明竞赛;持证进入赛场,禁止将通讯工具、自编电子或文字资料带入赛场。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经报名、审核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允许指导教师缺席比赛。
    2.竞赛过程中,根据选手要求,允许1名指导教师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一次现场指导,时间不超过5分钟,指导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
    3.指导教师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现场指导仅限于口头,禁止操作任何与比赛有关的工具和设备,禁止现场书写、传递或夹带纸片等任何资料。准时进场、准时离场,不得无故拖延。
    4.参赛队有权选择或放弃教师现场指导。
    三、参赛选手须知
    1.比赛时间共6~8小时,包括系统设计时间、编程时间、安装时间、调试时间及提交成果时间等。
    2.参赛队员进入比赛现场前,赛项组织参赛队员抽取批次和竞赛工位号,在裁判员核对各参赛队员的身份后,由参赛队员签字确认。
    3.参赛队在比赛开始前1小时领取比赛任务,在指定地点制订工作分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开赛前15分钟进入比赛工位,检查并确认设备、材料、工具等,并签字确认;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参赛队员方可进行操作,比赛开始计时;比赛结束前10分钟,裁判长提醒比赛即将结束,各参赛队应准备停止作业,清理现场(如将所用工具放在适当的位置、切断电源等);提前结束比赛的,由队长示意裁判停止计时,并可酌情获得加分;比赛时间到而未停机者将被酌情扣分。
    4.参赛队员须遵守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人身、设备安全。一旦出现人为造成的严重安全问题,裁判员将终止比赛,并取消参赛队成绩。
    5.比赛过程中,如无特殊原因,参赛队员不能擅自更换设备、材料,也不能相互借用工具、器具;由于测量方法等造成的测量误差结果自负。
    6.参赛队完成比赛任务时,应将比赛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电子文件存贮在指定的电脑界面上,并提请现场裁判员收取和验收比赛成果。裁判员将收取的竞赛结果文件装入专用密封袋进行密封,参赛队员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7. 参赛队员应爱护、保养、保管好参赛物品,比赛结束时,工作人员将工具、器具等进行清点、验收,如出现人为造成的损坏、丢失情况须照价赔偿。
    8.参赛队员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批准,不得随意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相关的采访,不得私自公开竞赛的相关情况和资料。
    9.参赛队员在竞赛过程中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服从裁判安排,如对竞赛的裁决有异议,可按程序提出申诉。

返回顶部↑
联系我们
客服电话:400-000-0000
商业沟通:www.nvsc.com.cn
办公时间:09: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