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美容美发及人物
形象设计专业教师《化妆与发式造型》课程培训班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职成教处、各地市、县教育局职成教科、各职业学校(院)、各培训机构:
我国美容事业兴盛发展,各级设有形象设计专业的学校和相关培训机构,为美容行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技能型人才,对于推动我国美容业的不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对形象设计专业人士的需求已由过去的单项技能人才发展为有一定理论水平,同时又具有多种艺术设计能力的高等实用型人才。中等职业学校形象设计专业设置与教学中存在的诸多不规范,美容培训讲师匮乏,为改变现状,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培训中心与上海美容美发协会、美发美容业上海合作组织联盟,受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的委托,决定联合举办美容美发及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教师《化妆与发式造型》课程与美容职业培训讲师(以下简称BPTT)培训班。经培训、考核合格者,由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颁发美发美容培训讲师职业资格证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指 导 单 位: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主 办 单 位: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培训中心
承 办 单 位: 美发美容业上海合作组织联盟
上海美容美发行业协会
举办时间地点: 第一期3月18日-23日在上海市市北职业高级中学
第二期4月12日-17日在上海市市北职业高级中学
参 培 对 象 :职业学校(院)、专业大学人物形象设计、美容、化妆艺术、发型设计、艺术类专业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
附件: 1、培训内容;2、报名;
3、参加学习《美发美容培训讲师职业资格证书》者资格审定条件。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培训中心
201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