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司函〔2010〕 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10〕2号)精神,现将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盈瑞恒•富怡杯”服装设计制作技能比赛与“凤凰杯”模特表演技能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内容
服装设计制作技能比赛包括2个项目:时尚合体女式上衣款式设计与立体造型;女式时尚休闲上衣CAD板型制作与缝制。
模特表演技能比赛包括1个项目:中职学生模特表演。
本届比赛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特点和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表演等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专业简介,制定比赛规程(见附件1)与评分细则。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25日~26日比赛,26日下午颁奖。其中,服装设计制作技能比赛,6月23日~24日上午之前报到,24日下午开领队会;模特表演技能比赛,6月23日报到,24日上午开领队会。
地点:服装设计制作技能比赛,在天津国际展览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2号)进行;模特表演技能比赛,在天津市北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富锦道交口)进行。
三、组织机构
本届比赛在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1.主办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协办单位:深圳市盈瑞恒科技有限公司
凤凰出版传媒集团
2.比赛设仲裁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评判委员会和筹备处
(1)仲裁委员会
仲裁长:倪阳生(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会长)
郭春鸣(教育部职成教司师资处处长)
(2)执行委员会
主任委员: 倪阳生(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会长)
副主任委员:郭春鸣(教育部职成教司师资处处长)
陶光毅(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秘书长)
刘景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职教处调研员)
杨志成(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局长)
李士亮(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局长)
杨安伟(深圳市盈瑞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真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副总经理)
委 员:欧阳心力(湖南师范大学教授)
刘宏杰(教育部职成教司师资处)
李新发(教育部职成教司师资处)
周晓鸣(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授)
梁振义(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副局长)
赵培刚(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副局长)
于建新(天津市慧翔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曹 旺(天津市北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3)评判委员会
大赛邀请有关服装教育教学和行业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判委员会,具体人员名单赛前公布。
(4)筹备处
——服装设计制作技能比赛
筹备处:天津市慧翔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渭水道8号
邮 编:300110
赛务负责人:孙宝江(022-27459971;13682092770)
王超华(022-27034175;13502179368)
报名联系人:遇彩奕(022-27034175;13752549066)
邮 箱:zjkzxxx126@126.com
——模特表演技能比赛
筹备处:天津市北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富锦道交口
邮 编:300400
赛务负责人:杨雨霞(022-26393295;13920935996)
曹 旺(022-26393291;13820121538)
报名联系人:张德华(022-26918583;13602142256)
邮 箱:tjbc2009@163.com
四、组队与报名
1.本届比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经过选拔组成代表队。各地职成教处指定1名负责人任领队,全权负责代表队参赛事务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2.各代表队参加技能比赛的总人数不得超过20人(包括选手、工作人员、指导教师等)。3个项目中,每个项目至多报3名选手,每名选手至多指定一名指导教师,且选手和指导教师的对应关系一旦确定不能随意改变。
3.报名对象为2010年在籍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服装及相关专业学生,并且通过当地选拔赛产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严格把好选手资格审查关,如发现参赛选手资格不符,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赛后发现者将取消其获奖荣誉并追回奖品和证书,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4.本次大赛首次使用赛务管理系统,为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组委会决定采取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并行的报名方式。各地负责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关于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试行网上报名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0〕50号)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试运行时间为2010年4月22日-29日,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4日- 5月30日。各地在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请于2010年5月30日之前统一将填写好的附件2、附件3与选手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省别、学校名称、参赛项目名称和选手姓名)邮寄至相关赛项筹备处。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
五、比赛经费
比赛经费由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共同筹集。
服装设计制作技能比赛由深圳市盈瑞恒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独家赞助。
模特表演技能比赛由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提供独家赞助。
六、其他
比赛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由各代表队自理。比赛期间的比赛场地、必要的交通等,由承办单位提供。比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
请各地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队参赛。其它有关事宜,可向比赛筹备处询问。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nvsc.com.cn)和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栏目查阅、下载。
附件:
1.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盈瑞恒•富怡杯”服装设计制作技能比赛与“凤凰杯”模特表演技能比赛规程
2.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盈瑞恒•富怡杯”服装设计制作技能比赛与“凤凰杯”模特表演技能比赛选手报名表
3.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盈瑞恒•富怡杯”服装设计制作技能比赛与“凤凰杯”模特表演技能比赛参赛回执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