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赛项执行组:
根据《关于成立“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有关机构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89号)精神,为确保2010年高职大赛的公平、公正,建立一支职业素养好、业务水平高、执裁能力强的裁判员队伍,规范管理,保障各赛项顺利进行,现就有关裁判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制定裁判工作方案
各执行组应根据本赛项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裁判工作方案,按照方案组建裁判员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加强培训管理, 保证裁判工作的严肃、认真、公正与准确,保障大赛顺利进行。
裁判工作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裁判工作的依据及原则;
2. 裁判组织机构的设立(岗位及说明、条件素质要求等);
3. 裁判队伍的组建(裁判员的申报与认定);
4. 裁判员的工作程序及权利和义务;
5. 裁判的培训与管理方案;
6. 裁判问题的应急预案。
二、组建裁判队伍
为保障赛事的顺利进行,确保执裁水平,各赛项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有关原则自行决定面向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公开征集或专家组内部推荐的方式产生本赛项裁判员队伍。
面向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征集裁判的,要提前发布征集通知,并严格按照事先制订的申报和认定流程进行选拔;赛项专家组内部推荐产生的裁判也要符合有关原则和规定。
裁判员应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精通本职业(工种)技能竞赛规则和裁判方法,并能准确、熟练运用;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实际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能、执裁工作能力。原则上,具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质、执裁国家或省级高职院校技能大赛活动经验的可优先选择;在以往执裁工作中有过不良记录的不予录用。
所有拟聘裁判员需填写《“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裁判员申报表》(详见附件)。
各赛项务必重视裁判工作,尽快拟定裁判工作方案,组织裁判队伍并开展培训。裁判工作方案和《裁判员申报表》电子稿于6月10日前发大赛高职组裁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屈阳 郭泉
电话:010-88410017
传真:010-68476265
电子信箱:quyang@cedutech.com
附件: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裁判员申报表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赛事裁判委员会
201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