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2010年全国高职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的通知

2010-06-20 07:53:08

各高等职业院校:

    教育部有关2010年全国高职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相关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做好2010年全国高职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工作,充分展示我市高等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培养特点,推进重庆市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提升重庆高等职业教育形象。现将重庆市关于2010年全国高职院校学生技能竞赛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组织方式

    2010年重庆市全国高职院校学生技能竞赛工作,由重庆市高职院校学生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指挥和调度,竞赛所涉及的7个项目分别由我市四所高职院校牵头负责,全面实施。

    牵头负责7个项目的高职院校安排如下:

    “零部件3D测量与制造”、 “复杂部件造型、多轴联动编程与加工”、“汽车维修与故障排除”三个项目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牵头实施。

    “楼宇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项目由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牵头实施。

    “嵌入式产品开发”、“计算机网络设计、实施”两个项目由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负责牵头实施。

    “现代物流(储配方案的设计与执行)”项目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负责牵头实施。

    二、选手选拔

    2010年全国高职院校学生技能竞赛选手在全市高职院校(含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院校应用本科)的2010年在籍学生中产生,性别、年级不限。

    选拔流程:

   (一) 第一阶段  初选报名:2010年1月14日-17日

    1、全市高职院校对照竞赛项目向项目牵头院校推荐3-5名学生。

    2、要求:凡竞赛项目所涉及相关专业及专业类别的高职院校均要组织报名参加。

    3、各项目所对应专业及专业类别

    “嵌入式产品开发”项目:计算机类、电子类相关专业

    “计算机网络设计、实施”项目: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零部件3D测量与制造”项目:机械设计制造、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专业

    “复杂部件造型、多轴联动编程与加工”项目:机械设计制造、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专业

    “汽车维修与故障排除”项目:汽车类相关专业

    “楼宇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 项目: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自动化类相关专业、建筑设备类相关专业

    “现代物流(储配方案的设计与执行)”项目:物流类相关专业

    4、各项目联系人

    “零部件3D测量与制造”、“复杂部件造型、多轴联动编程与加工”、“汽车维修与故障排除”项目

    联系人:高扬

    电话:68960195、13101212125

    邮箱:17827583@qq.com

    “楼宇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项目

    联系人:唐继红

    电话:65220174、13648383366

    邮箱:cqvietjh@163.com

    “嵌入式产品开发”、“计算机网络设计、实施”项目

    联系人:唐云

    电话:65926093、13512358894

    邮箱:ttty319216@163.com

   “现代物流(储配方案的设计与执行)”项目

    联系人:朱光福

    电话:86968806、13508397091

    邮箱:zhugf0918@126.com

    (二)第二阶段  初选

    选拔人数和具体选拔及培训方案由各项目牵头院校根据项目情况制订,并集中进行初选。初选情况及时反馈各推荐学校。

    (三)第三阶段 基本技能培训

    各项目牵头院校按计划安排初选后选手进行相关基础知识学习和基本技能集训。项目牵头院校可根据项目情况完成第二轮选拔。

   (四)第四阶段 技能强化训练

    各项目牵头院校根据集训学生情况可继续安排前阶段基础知识学习和基本技能。同时增加技能强化训练内容。本轮集训后,项目牵头院校根据选手综合考评情况,再次选拔,优化搭配进行组队。

   (五)第五阶段  针对性技能训练

    各项目牵头院校根据全国高职院校学生技能竞赛各项目具体要求,学习赛程规则,按照公布的竞赛方式、内容和指标体系开展针对性训练。

    三、 指导教师

    各项目指导教师队伍由本科院校、各项目牵头院校、行业企

    业三方选派经验丰富人员组建。队伍的组建由各项目牵头院校负责。

    1、本科院校教师:提供理论支持。

    2、高职院校教师:全程负责项目实施。

    3、行业企业技术专家:提供技术及实践支持。

    四、项目培训经费

    竞赛项目集训培训和参赛期间,凡涉及选手意外伤害保险、交通、生活补贴等费用由培训选手所属院校承担。各项目培训发生的设备使用维护费、耗材费、企业设备租借费、指导教师费等由各项目牵头院校先垫付。费用由培训选手所属院校分摊。

    五、要求

    1、各项目牵头院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

    2、全市各高职院校要密切配合。

    3、各项目牵头院校要结合比赛项目制订各阶段选拔及培训方案。方案需报送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高扬,联系电话:68960195、13101212125,QQ群:49348796,E-mail:1782758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10年全国高职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学生推荐表

2、2010年全国高职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指导教师推荐表

3、2010年全国高职院校学生技能大赛评委专家推荐表

 

 

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