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会展专业竞赛的通知

2010-06-20 07:53:07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大对会展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力度,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中商会技能鉴定中心[2009]11号)和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旅游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10年工作计划,经研究,中国商业联合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旅游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举办联合举办2010年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会展专业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旅游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支持单位:中国展览馆协会
      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
      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
      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会议与展览专业委员会
      支持媒体:《中外会展》杂志、《中国展会》杂志
      二、参赛对象:学习会展策划与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广告与会展、会展艺术与技术及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
      三、竞赛组织:在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领导下,由主办单位联合成立会展专业竞赛执委会(以下简称“专业竞赛执委会”),负责竞赛的统筹工作;专业竞赛执委会下设秘书处和评审委员会。专业竞赛执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专业竞赛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专业竞赛执委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
      各院校经申请可相应设立赛区,并成立赛区组委会,负责本赛区的竞赛组织工作。凡有意申请设立赛区的院校可登陆大赛网站,查询申请条件,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后邮寄或传真至专业竞赛执委会。
      四、竞赛形式:本次大赛设本科组和高职高专组两个组别。各组均设会展管理知识赛、会展项目策划赛和会展创意设计赛。其中会展管理知识赛为个人赛形式,由赛区组委会组织进行;会展项目策划赛和会展创意设计赛均为团体赛形式,分选拔赛和总决赛(即为本次专业竞赛的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分别由赛区组委会和专业竞赛执委会组织进行。会展管理知识赛合格的选手自行组成团队参加会展项目策划赛(每个团队由3—5名选手组成)或会展创意设计赛(每个团队由2—3名选手组成)。
      六、赛前培训:为了提高参赛选手的竞赛水平,赛区组委会组织相应的赛前培训,选手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报名参加。
      七、竞赛时间:2010年3月-10月
      八、竞赛标准:由大赛组委会根据会展行业实际工作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制订竞赛标准并统一命题。
      九、奖励办法:
      (一)对会展管理知识赛合格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二)会展项目策划赛总决赛和会展创意设计赛总决赛按照本科组和高职高专组,分别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和优胜奖若干名。对上述获奖的团队和个人,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三)本次大赛活动还将设立最佳院校组织奖、最佳辅导教师奖等奖项。
      (四)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旅游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正式发文形式公布总决赛的竞赛结果。
      (五)总决赛获奖作品将被收录《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优秀方案集(会展卷)》。
      九、工作要求:请各院校接到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与专业竞赛执委会秘书处联系,迅速成立本校赛区的大赛组织领导机构,并按要求积极组织本赛区的大赛工作。
      十、其他事项:本次专业竞赛组织方案以及其他竞赛技术文件请登陆大赛网站(http://www.chinaccem.com/2010/)查询下载。
      十一、会展专业竞赛执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西单办公区)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4号楼417室(100801)
       联系人:常筱萍  周伟
       电  话:010-66094064    66094065(兼传真)
       网  站:http://www.chinaccem.com/2010/
       电  邮:jspx2008@yahoo.cn
 
 
二○一○年二月一日
 
 
抄送: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会领导,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