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司函〔2009〕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09〕1号)精神,现就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数控技术技能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6月26日报到,27-29日比赛,30日上午颁奖。
地点: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天津市红桥区本溪路28号)
二、比赛项目与要求
比赛项目: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数控车团队、车工、钳工。
本届比赛只设学生组。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数控加工等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以及相关专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中关于高级工、技师的部分要求,组织专家制定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数控技术技能比赛规程(见附件1),对选手技能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判。
三、组织领导
本届比赛在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办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天津市教委、天津市百利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
赞助单位: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千木数控刀具有限公司、北京数码大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蓝新特柔性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本届比赛由执行委员会统筹领导。执行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 任 委员:张志坤(教育部职成教司成人继续教育处处长)
副主任委员:吴树元(天津市百利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景连(天津市教委职教处调研员)
李玲玲(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人力资源部处长)
蔡 妍(教育部职成教司成教处副处长)
宋春林(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院长)
陈吉红(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数控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王 虹(成都千木数控刀具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言秋(北京数码大方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张勇毅(北京蓝新特柔性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秘 书 长:蔡 妍(兼)
副 秘 书长:陈建民(北京市技术交流中心副部长)
委员:各参赛代表队领队
四、组队与报名
本届比赛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经过选拔组建代表队参赛。请各地指定1名负责人任领队,全权负责代表队参赛事务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一)报名人数
代表队各赛项最多报名人数如下:
数控车工:2人;
数控铣工:2人;
加工中心/数控车团队:1个队,每队3人(其中:加工中心操作工1人,数控车工1人,工艺编制1人);
车工:1人;
钳工:1人;
各代表队人数13人(包括领队1人、指导教师3人、选手9人)。
(二)报名对象为2009年在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不限性别、年龄、年级。
(三)各地负责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工作,并将大赛报名表(见附件2),免冠正面大1寸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名和选手姓名),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各地负责填写大赛回执(见附件3)等有关材料报至大赛筹备处,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31日。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
大赛筹备处(会务组)设在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天津市红桥区本溪路28号,邮编:300131)。
联系人:安宝香
电话:022-26686912 022-85670081
传真:022-26686920
五、其他
比赛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比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比赛期间的场地和必要的交通,由承办单位提供。请各地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参赛代表队,踊跃参赛。其他有关事宜,可向比赛筹备处询问。可登陆教育部网站
http://www.moe.edu.cn,点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栏目查阅本通知,下载相关附件内容。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