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筹备组及秘书处的通知

2010-06-20 07:51:50

教高司函[2009]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落实2007年8月我部与天津市政府共同签署《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关于“从2008年起,每年5月在天津市,由教育部和天津市政府共同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要求,做好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的筹备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筹备组及其秘书处。
      筹备组由我司、天津市教委、相关赛项专家和赛事承办校代表组成,负责大赛准备阶段的各项筹备工作。筹备组设数控机床装配、调试与维修;产品造型设计及快速成型;3G基站建设维护及数据网组建;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4个项目专家组。项目专家组由学校、行业、企业以及高职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成,采用组长负责制。项目专家组提交的文件由筹备组最终审定。
      大赛准备阶段,项目专家组在筹备组统一领导下,依据大赛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按照赛事总体安排开展工作。包括各自赛项的竞赛方案设计、技术文件撰写、样题设计、赛场设计、设备与工具的确定和准备、赛题设计、裁判组织、组织赛前培训和通过秘书处开展技术咨询等各项赛前准备工作。与大赛相关的所有事宜均通过大赛高职组官方网站http://www.chinaskills.org及时公布(可从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http://www.tech.net.cn/ “2009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进入),或通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nvsc.edu.cn查询。
      筹备组秘书处设在我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办公地点设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负责筹备组的日常工作。大赛准备阶段,秘书处负责协调各项目专家组的工作进展和工作进度;接收、整理和规范项目专家组的工作文件;依托项目专家组接受技术咨询;接受参赛报名,协助开展报名选手资格审查;通过官方网站发布赛事对外信息;以及筹备组交予的其他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以上机构、人员的工作,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和经费支持。各有关人员要保证必要的精力和时间投入,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大赛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1. 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筹备组成员名单
               2.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筹备组秘书处成员名单


 
 
 
 
                               高 等 教 育 司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