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举办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2010-06-20 07:52:17

教职成函〔200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切实加强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展示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采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发展职业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要“定期开展全国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要求,我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华职业教育社等部门,决定于2009年6月27日至30日上午在天津市举办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在大赛举办期间,同时举办第七届全国职业教育现代技术装备及教材展览会。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

                                                             教育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

    一、大赛名称: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二、比赛时间:2009年6月27日至29日,30日上午颁奖

    三、比赛地点:天津市

    四、主办单位: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华职业教育社等部门。

    五、比赛分组: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

    六、比赛项目:

    (一)中职学生组设计算机技术、数控技术、电工电子、中餐烹饪、汽车运用与维修、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美容美发、建筑工程技术等八个专业类别的31个比赛项目。

    1.计算机技术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4个:企业网搭建及应用;园区网互联及网站建设;动画片制作;网络综合布线技术。

    (2)组队要求:团体赛项目:企业网搭建及应用项目每代表队限报1组,每组参赛学生2人;园区网互联及网站建设项目和网络综合布线技术项目每代表队每项各限报1组,每组参赛学生3人;个人赛项目:动画片制作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限报2人。

    2.电工电子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4个: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

    (2)组队要求: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项目、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项目每代表队每项参赛学生各限报2人;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项目、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项目每代表队每项各限报1组,每组参赛学生2人,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比赛。

    3.烹饪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4个:中餐热菜;中餐面点;中餐冷拼;果蔬雕。

    (2)组队要求:每代表队参赛学生限报6人,每人限报2个项目。

    4.数控技术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5个: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数控车团队;车工;钳工。

    (2)组队要求:数控车工项目和数控铣工项目每代表队各限报2人;车工项目和钳工项目各限报1人;加工中心/数控车团队项目限报3人(其中加工中心操作工1人,数控车工1人,工艺编制1人)。

    5.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4个:汽车二级维护作业团体赛;汽车维修基本技能;车身修复(钣金);车身涂装(涂漆)。

    (2)组队要求:每代表队参赛学生最多10名。汽车二级维护作业团体赛项目以校为单位组队进行比赛,每代表队可出2组,以校为组,每组参赛学生2人,每校限报1组;汽车维修基本技能、车身修复(钣金)、车身涂装(涂漆)等3项个人赛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限报2人。

    6.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2个:女式休闲上装(夹里)现场电脑样板制作与缝制;中职学生模特表演。  

    (2)组队要求:每代表队每项参赛学生均限报3人。

    7.美容美发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6个:美发项目4个〔男士板寸推剪造型(公仔)、女士翻翘发型(公仔)、女式直发碎剪造型、女式盘发(统一着旗袍) 〕;美容项目2个〔新娘妆整体造型、晚宴化妆(统一着吊带裙)〕。

    (2)组队要求:每代表队每项参赛学生限报2人,全队参赛学生不得超过12人,模特自行解决。

    8.建筑工程技术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2个:工程测量;工程算量。

    (2)组队要求:工程测量为团体赛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组,每组参赛学生3人。工程算量为个人赛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限报3人。

    (二)高职学生组设机电设备、机械设计与制造、通信、电子信息4类4个项目:数控机床装配、调试与维修;产品造型设计及快速成型;3G基站建设维护及数据网组建;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有关要求详见《关于“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比赛预报名的通知》。

    七、选手要求:参赛选手必须是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在籍学生,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严格把好选手资格审查关。如发现参赛选手资格不符,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赛后发现者将取消其获奖荣誉并追回奖品和证书,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八、各专业技能大赛的具体规程及大赛有关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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