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3G基站建设维护及数据网组建"竞赛项目成绩评分细则

2010-06-20 07:52:15

 
    “3G基站建设维护及数据网组建”竞赛项目成绩评定工作在竞赛项目执行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依据专家组讨论通过的本评分细则,结合现场执裁情况进行。
    一、竞赛成绩评定原则
    1. 由于参赛选手是高职高专院校在校学生,获得的技能不够全面、成熟,因此在竞赛成绩的评定上,须充分考虑参赛选手的身份特征,要求尺度的把握要与成熟的工程技术人员有所区别。
    2.为了体现“公正、公平、科学”的执裁原则,应将“客观为主、主观为辅”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执裁和成绩评定工作全过程。
    3.竞赛成绩评定在加密不受外界干扰的情况下进行。
    4.如发现参赛选手在竞赛结果上标注含有本参赛队信息的记号,一经查证,取消奖项评比资格。
    二、竞赛成绩评定要素
    “3G基站建设维护及数据网组建”竞赛项目由“通信线路与机房勘察设计”、“3G基站系统运行维护”、“数据网组建及配置”三个专项组成。根据项目竞赛规程和指标体系,每个专项采用二级指标分解方法形成竞赛成绩评定要素(详见附件)。
    三、竞赛成绩评定方法
    依据分步得分、错误不传递的原则进行评分;采用扣分的方法记录执裁结果;采用横向比较的方法调整得分,体现公平原则。
    本评分细则是针对“3G基站建设维护及数据网组建”竞赛样题给出的,大赛成绩评分细则将根据考题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各竞赛专项和竞赛总分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竞赛总分=“通信线路与机房勘察设计”得分Í40%+“3G基站系统运行维护”得分Í40%+“数据网组建及配置”得分Í20%
    在竞赛时段,监考人员应记录选手安全文明情况。如有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由裁判组在分范围内在各专项分数中扣减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其中:有不服从裁判及监考人员行为的,酌情扣1~4分;有不文明行为者,酌情扣1~3分;违反操作规程,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酌情扣1~3分。有作弊行为的,参赛队该项成绩为0分,取消综合奖评奖资格。
    (一)“通信线路与机房勘察设计”专项
一级指标